古風悠悠:為救無辜劉肅犯顏申辯

鄭介文


【正見網2012年03月29日】

劉肅在金朝做官,有人偷盜公家的羅緞和寶珠,真兇沒有抓到,就抓住有嫌疑的十一人,刑部議定:把他們判以極刑。

劉肅審查了案卷,說:“他們都不是真正的罪犯,殺了他們太冤枉。”金主(當時金朝的皇帝)大怒,要把那十一個嫌疑犯,全部殺掉,以絕後患。

劉肅繼讀申辯,講述判定這十一個人,缺乏證據,不可冤殺好人的理由。為救無辜,他把生死置之度外,反覆進諫,更加努力。

最終,說服了金主,使得那十一個人,都沒有被冤殺。

劉肅積福行善,後來被朝廷封為邢國公。

平反冤案,誰人不想盡心?只因為恐怕觸怒上官,得罪左右,所以想說也不敢說了。何況是批逆鱗,踩虎尾,冒犯皇帝,使皇帝生氣呢?象劉肅這樣認真執法、護法的人,真是難得呀!

(事據《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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