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8月11日】
一、司法官不以皇帝喜怒而執法
三國時,魏國的法律規定:不許隨便打獵,違者嚴厲懲處。
宜陽(今屬河南省)的典農(管理農業的官吏)劉龜,偷偷地在禁區內射兔,被宜陽郡的功曹(相當於郡府的總務長)張京發現,向校事(相當於後世的秘密警察)暗中告狀。
魏文帝隱匿了張京的名字,將劉龜逮捕入獄,交付廷尉(司法官)高柔審判。高柔根據法律規定,上書請文帝告知檢舉人是誰,以便進一步審理案情。
文帝大發雷霆,說道:“劉龜竟敢在禁苑狩獵,觸犯國法,應予處死。現在把他交給你,你身為廷尉,就應嚴加拷問,為甚麼要問檢舉人的姓名?難道對我還不相信,認為我無辜抓捕劉龜嗎?”
高柔說:“我身為廷尉,執掌國法,理應依法辦事,問明原告,才能查清案情,主持公道。我怎麼能以皇上個人的喜怒,作為執法的依據,而破壞法制呢?”於是再三申述,言辭十分懇切,態度異常堅決。
文帝終於意識到自已的做法不對,只得按法律規定,將張京的名字告訴了高柔。高柔對張京和劉龜二人反覆審向,弄清了事實,免除了劉龜的死罪,依法對這個案件,做了恰當的處理。
(出自《三國志•魏書》)
二、諸葛亮千秋樹楷模
三國時,蜀後主劉禪建興六年(紀元228年),蜀國丞相諸葛亮,為了北定中原,統一中國,率兵挺進祁山(今甘肅省西和縣西北)。魏國派出大將張邰(音何)為先鋒,領兵抵抗蜀軍。
諸葛亮分析了雙方情勢,估計街亭(今甘肅省秦安縣東北)是軍事要地,魏軍必爭,決定派一名得力將領前去鎮守。
當時,在諸葛亮手下任參軍(參謀軍務的官吏)的馬謖(音訴),主動要求承擔此任。
諸葛亮考慮馬謖熟讀兵書,久參軍務。他哥哥馬良,與自己又是多年友好,便同意了。
臨行前,諸葛亮諄諄囑咐馬謖道:“街亭雖小,事關重大!守住街亭,就是取得長安的第一功;丟失街亭,便會影響全軍北伐。這次,派你為先鋒,到了街亭後,一定要選擇靠山近水的有利地方,安營紮寨,千萬不可麻痹輕敵。倘有失誤,軍法決不留情!”馬謖滿口應承。
其實,馬謖只會紙上談兵,並無實戰經驗;而且驕傲自負,目空一切。他率領二萬五千精兵,到達街亭後,把諸葛亮的囑咐,忘得一乾二淨,竟把營寨,安扎在一座孤立的山頂上。同行副將王平,極力勸阻,他都置之不理。
不久,魏兵一到,便輕而易舉的把馬謖的孤山,團團圍住,切斷了水源。蜀兵在山上不戰而亂。張邰乘機衝殺。結果,街亭失守,馬謖大敗而歸。
諸葛亮聽到街亭丟失的消息,知道北伐的大勢已去,深為痛心。他傳令依照軍法,處決馬謖。
左右官員紛紛勸阻道:“現在天下尚未平定,正是用人之際,殺了馬謖,豈不可惜?再說,他哥哥與您又有多年之交,就饒了他這一回吧!”
諸葛亮斬釘截鐵地說:“過去孫武之所以能打勝仗,就因為他賞罰嚴明。現在,戰爭剛剛開始,如果我們不嚴明法紀,不以法治軍,怎麼能消滅敵人,統一全國呢?”終於揮淚處斬了馬謖。
回到帳中,諸葛亮向蜀帝劉禪奏表,檢討自己在街亭戰役中,用人不當,致使戰鬥失敗的錯誤,請求給自己降職三級的處分。
為了尊重法令,劉禪同意把他降為右將軍,仍負責丞相工作。
後來,諸葛亮又把自己的過失,公布於眾,以警戒大家。
正是:
用人不當責己過,
千秋萬代樹楷模;
官吏若能皆責己,
國富兵強民安樂。
三國群星多璀璨,
最大亮點是諸葛!
(出自《三國志•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