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3年09月14日】
一、蘇公堤的示範作用
北宋時,蘇軾是四川眉山縣人,字子瞻,蘇洵的次子。嘉祐二年進士。宋英宗時為直史館。神宗時,王安石行新法,蘇軾上書論其不便,自請出外,通判杭州,徙湖州。有誣者摘其詩語,說他訕謗朝政,被貶謫黃州,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哲宗時召還,為翰林學士、端明殿學士,曾知登州、杭州、潁州,官至禮部尚書。紹聖中,又貶謫惠州、瓊州。赦還後,第二年卒於常州。孝宗隆興六年予諡文忠。
蘇軾做杭州知州時,正趕上遭旱災,百姓飢餓,並受疫病侵襲,真是貧病交加,百姓難存。蘇軾為民請命,請朝廷免收本地租糧三分之一,因此而使米價沒有上漲,又得到朝廷賞給的一百名僧人度牒(和尚出家後,官府發給免徭役賦稅的憑證。官府也可出賣度牒,來補充軍政費用),並用度牒換米,救濟吃不上飯的百姓。
第二年春天,就減價出售常平米(在米價低時買進,待米價漲時減價賣給百姓,用來平易糧價,而賑災),於是,老百姓才得以免受因旱災所帶來的痛苦。
杭州原是江海的地方,連泉水冒出的也都是咸與苦味的水,因此這一帶居住的人很少。唐代的刺史李泌,憐惜百姓的痛苦,開六井,鑿陰竇,引西湖水以灌之。百姓用水充足了,所以城邑逐漸發展,百姓也越來越富裕起來。等到白居易做杭州太守時,又疏浚西湖,把兩湖水引入運河,從運河取水灌溉田地,面積多達一千多頃。然而西湖水漸乾涸,雜草叢生,自唐代到五代的錢鏐,每年疏通治理一次,所以西湖水足以夠用。
到了宋代,西湖開始荒廢,且失於治理。到這時,湖中聚積雜草叢生之地,達十五萬多丈,西湖水,幾乎乾涸了。這時,運河已失去運輸能力,就只能靠取錢塘江潮水,由於錢塘江來的潮水,渾濁多淤泥,運河經過市區,每三年就得淘一次泥沙清淤,弄得市區,到處都是泥沙,以致成了大患,而六井,也幾乎都廢掉了。
蘇軾剛到杭州後,便疏浚茅山、鹽橋兩條河,讓茅山這條河,專門接受海潮湧進來的水;讓鹽橋這條河,專門接受江湖流進來的水。又建造了堤閘,以便掌握蓄水與泄水。從此以後,海潮進來的水,不流入市區,並用它剩餘的水量,使地下水位升高,使六井也開始有水了。老百姓又從西湖裡,稍微得到一些利益。
有一次,蘇軾沒事了,來到西湖上,向四周看了很久,說:“現在要除去那些荒蕪的雜草,把那些泥土和雜草,放到哪裡去呢?西湖南北兩岸長三十裡,繞著西湖走一週,一天也走不到頭。如果把西湖中的雜草叢生的地方的泥土,挖出來,再把它們在湖當中堆積起來,修成一條直通南北的長堤,那麼,西湖中的草,也去掉了,而南北往來的行人,也可以方便行走了。”他想出了這個好辦法,因地致宜,就地取材,變害為利。
蘇軾又想到:江浙百姓種麥子,春天到麥地裡除雜草,除的很乾淨,連一顆很小很小的草,也不遺漏掉。如果把葑田中的雜草除掉,招募一部分百姓,在那裡種麥子,用收來的租稅,來修治西湖,那麼,西湖就不會再被淤塞了。
於是,蘇軾就選用一些賢才,清理救濟災民的剩餘財務。清查的結果,發現還剩錢糧約合一萬多石糧食。又再一次奏報朝廷,皇上又給了一百個僧人的度牒,就用這些錢,招募役夫,來修筑西湖的大堤。
西湖堤修成後,在堤上種植芙蓉、楊柳。看上去西湖上修築的這條堤的景致,象一幅圖畫那樣美麗。杭州人歡欣雀躍,交口稱讚,就把這條堤,命名為“蘇公堤”。
人盡其材,地盡其利(使其變害為利)、物盡其用:蘇軾做到了這“三盡”,便造福百姓了!
這樣看來,造福百姓並不難,只要做到這“三盡”,就能為百姓造福。
蘇公堤,在這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
二、“小張良”,有主張!
種世衡(人名)所守衛、保護的清澗城,由於靠近番虜(外敵)邊境,守軍虛弱,糧草都很缺乏。
種世衡把官錢,貸給商賈,讓商賈去購置糧草,而對其財物的收支出入,不加限制。不久,倉廩便充實起來。
他又教練吏民,騎馬射箭,即使僧人、道士和婦人,也鼓勵他們,爭相練習。以銀錢作為箭靶,射中銀錢者,即時賜與。不久,射中箭靶者,日益增多。但銀的輕重,卻無變化,箭靶只是加厚、變小而已。
有時也以射箭決定服役輕重,凡射中者,可挑選輕役。或犯有過失,也令射箭,射中者則免罰。因此,種世衡所管轄的地區,人人都能射箭,並且,該地區成了延州最富的地方。
其中有個人,名叫楊掞,本是一介書生,開始參軍練習騎射之時,每晚都用青布圍成障礙,蒙眼練射箭,乘烈馬騰躍。最初只能超過三尺,後來逐漸增加到五尺,最後增至一丈。雖有多次人仰馬翻,也在所不顧。這樣,他練出了驚人的射技本領。被種世衡所重用。
種世衡所管轄之地,百姓生活好,射技也良好。外敵聞風喪膽。社會一片安康。人們稱種世衡是“小張良”。
三、張楚金識破偽造信
唐朝湖州佐史(官職名)江琛,拿了刺史裴光寫的書信,把上面的字剪下來,拼成了一封裴光與徐敬業共同謀反的信件,向朝廷告發了裴光。
武則天派御史,前去調查此案,回覆說:“信是裴光的筆跡,語氣卻不是裴光的話。“前後三次派人審查此事,都不能決斷。
武則天又命令張楚金,再去調查。還是查不出實情來。張楚金心裡,十分憂鬱煩悶。
有一日,張楚金仰臥在西窗下,陽光透過窗子射進來,他忽然產生一種聯想,於是拿出那封“謀反信”對著陽光看,才看出信是修剪綴補而成的。他立即把湖州的官吏們,都召集來,要了一盆水,命令江琛,把信投入水中,信紙上的字,果然一個一個地散開。
江琛立即叩頭認罪。
四、勿忽世上確有喜制冤案之吏!
開封有一屠戶之子胡某之婦,平時的行為不檢。胡氏的丈夫和公公、公婆,每天都對她鞭笞辱罵。
有一天,胡氏出門打水,再也沒有回來。胡某便把其妻出走一事,告知官府,恰巧城內安業坊中的一個枯井裡,發現一具女屍,官府即召來胡某認領。胡某說:“我妻有一隻腳上,少一腳趾,此屍雙腳的趾全,不是我妻之屍。”
但胡氏之父,卻平時就很恨胡某,便撫屍痛哭說:“這就是我的女兒!因為很早就失愛於公公、公婆,這必定是他們把女兒打死以後拋屍井中,企圖逃脫罪責的。”
當時正值酷暑天氣,只過二三天,屍體就已潰爛。縣衙只得把屍首暫且埋在城下,將胡某逮捕下獄。經過嚴刑逼供,胡某受刑不過,只得認罪。
按照宋代的規定:每年朝廷都要派遣使者,分赴各路,審查刑獄。這一年,刑部郎中邊某人(即邊郎中,郎中是官職名),奉命來開封審案。當他接過胡氏的案卷,看過以後,當即便知這是一樁冤案,並說:“胡某之妻,肯定未死。”
宣撫使(官職名)安文玉,堅持胡氏就是胡某所殺。他與邊郎中,雙方爭執不下。
於是,邊郎中便派人跑遍全城,查看各處新貼的尋人告示。其中有新告示寫著:一名叫賈胡的人,丟了一名逃亡婢女,其家正好就在枯井附近居住。經過調查,賈胡已經離家出走。於是邊郎中,便派人找到原先掩埋枯井之中女屍之人。此人走出曹門以後,涉水來到城河東岸,指一新冢說:“此墳便是。”但挖開墓穴以後,發現其中卻是一具男屍。
邊郎中說:“埋屍時正值盛夏,河水突漲,這些埋屍人,害怕涉水渡河,便將女屍拋入河中。 這一男子用青巾束髮,必定是江淮新虜無疑。”
安文玉此時,雖知胡某冤枉,但仍以未獲胡婦為由,不肯釋放胡某。
這時,正好有一位開封故吏,赴任洛州,一個僕人,在迎接故吏的群妓中,發現了胡某之妻,經過審問,原來胡氏在那天打水時,和人私奔,後來落入煙花,成為妓女。
至此,這件案子,終於真相大白。身為宣撫使的安文玉,此時,這才無言而退。
善良的人們啊,請不要忽略:世上確有喜制冤案之吏!
(均據馮夢龍《智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