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別人落難時 為別人據理力爭的人

漢汀


【正見網2015年07月28日】

東漢時,有個叫“童恢”的人。他的父親“童仲玉”,遇到饑荒,傾盡家產賑濟撫恤百姓,族人鄉親靠他活下來的有上百人。

童恢少年時擔任州郡的小吏,司徒(官名)楊賜聽說他執法清廉公平,就推薦了他。後來,楊賜被彈劾、要罷官時,楊賜原來的親信都離開了,只有童恢到皇宮求見,為楊賜爭理。楊賜東山再起後,原來的親信又都回來了,童恢卻拄著拐杖,病逝了。人們都談論童恢的美名。

童恢在官府當差時,如果有小吏稱職,有人行善事,童恢都賜給他們酒肴,勉勵他們。

全境清靜無事,治安很好,牢獄連年無囚。臨縣的流民都來歸化,搬家到童恢境內的有2萬多戶。

有百姓被虎所害,童恢讓人把虎抓住,活捉了2隻老虎。童恢對老虎說:“上天生萬物,唯有人為貴。虎狼當吃生畜,卻殘暴吃人。按照王法,殺人者死,傷人者法辦。你如果是殺人者,應當垂頭服罪;自知不是殺人者,應當號呼稱冤。”童恢辦案公平,連一隻老虎野獸,都不願冤枉。

結果,其中一隻虎低頭閉目,就像震驚畏懼的樣子,童恢就下令殺死了這隻老虎。另一隻老虎目光正視眾人、吼叫聲洪亮,奮身跳躍,童恢就下令放了這隻虎。小吏、百姓都歌頌他賢明。古代道德標準很高的社會,萬物都通靈,野獸也知道畏罪。

童恢的弟弟叫“童翊”,名氣比童恢大,官府先推薦了他。童翊裝作啞巴的樣子,不肯當官。等到哥哥童恢先被任命,才接受了“孝廉”的稱號,擔任了“須昌長”的職務。古人兄友弟恭,弟弟對哥哥恭敬,不肯在哥哥當官之前,自己先當官。比現代人,自己當官,不管無用的哥哥、不顧沒本事的親戚,不知強了多少倍啊。

(參考資料:《後漢書·卷七十六 循吏列傳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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