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12月28日】
陳時臨,在康熙三十年,擔任河南汝陽縣令。
楊埠有河流的支流,淤塞了很久,陳時臨疏通了河道,百姓得到灌溉的便利。
河南各縣多食蘆鹽,獨有汝寧一郡吃淮鹽,蘆鹽的商人打算吞併淮鹽的銷售市場,陳時臨說:“蘆鹽按戶銷售,不問各家所需的多少,一律按一樣的數量售出,是有害於民。我不能為河南盡革此害處,怎可反而為了商人的意願徇私來害境內的百姓?”在陳時臨的力爭下,此事得止。巡撫徐潮亟稱讚陳時臨,各位視察的封疆大吏都認為陳時臨是好官,應當久任,數次上報把他評為最上等,數次留任他。
後來陳時臨被提拔為兵部主事,他所帶走的行李、家產空蕩蕩的。臨行前,百姓扶老載弱相送數十裡。
(《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