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劉秀「柔道理國」,力除苛暴

程實


【正見網2016年12月10日】

漢光武帝劉秀(前--57年,東漢創建者),他稱帝後,鎮壓了赤眉軍,削平了據守天水的隗囂和據守成都的公孫述、據守睢陽的劉永等。經過十一年的征戰,於建武十二年(36年),統一了全國。

光武帝復漢之初,社會經濟凋敝,各地農民起義時伏時起,另外還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割據勢力,社會動盪不安。

光武帝生長於民間,親身參加了新莽末年的農民起義,深知苛政的惡果。所以他決定“解王莽之繁密,還漢世之輕法”,“務用清靜”,恢復漢初的“無為而治”,以“黃老無為”,作為他統治的指導思想。他說:“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光武帝的“柔道理國”就是力除苛暴,減輕對人民的壓迫與剝削,與民休養生息。

東漢開國之初,許多百姓流亡在外,還有的則是“屯聚山澤”為“盜”,繼續與政府對抗。光武帝為了緩和社會矛盾,招流民還鄉,於建武六年 (公元30年)下詔,凡是參加赤眉等農民起義的,“自殊死以下,皆赦之。(不願拚死頑抗者,都可免死)”建武十六年(40),因“度田”在一些地方引起了豪強裹脅農民暴動的事件。光武帝下令,對參加暴動的群“盜”,可由他們自己糾察揭發,五人共斬一人,只要以後不再舉事,其餘一律免罪;對那些組織暴動的“魁帥”,也不治罪,只遷往他郡,給予田宅,使其安生樂業。這種安撫政策,旨在使流民還鄉,讓“盜賊”自己解體。果然不久,東漢社會便出現了“牛馬放牧,邑門不閉”的景象,社會秩序迅即安定,農業勞動力增加。

奴婢問題,是自西漢中後期以來,最重要的社會問題之一。哀帝和王莽,都試圖解決這個問題,均告失敗。光武帝自即帝位第二年起,就著手解放奴婢,從建武二年(26)至建武十四年(38),先後六次下詔,釋放官、私奴婢,並制定了保護奴婢人身及生命的法律。建武十一年(35),光武帝連下三次詔書,禁止殘害奴婢,規定灸灼奴婢者,必按法治罪,免被灸者為庶民;廢除奴婢射傷人,便處死刑的法律。光武帝還大批赦免囚徒,於建武五年(29)下詔:全國的罪囚,除極惡的處死罪外,其他罪囚一律赦免為庶人。光武帝釋放奴婢、禁止殘害奴婢和赦免罪囚的詔令,對阻止變自耕農為奴婢,提高勞動者的身份地位,穩定社會秩序,推動生產的發展,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在進行統一各地豪強割據的戰爭期間,國家財政十分困難,光武帝在向人民徵收“十一之稅”的同時,為了減輕人民的負擔,組織士兵屯田。建武六年(30),光武帝下令:精簡國家機構,裁縮官員,共裁併四百多個縣,“吏職減損,十置其一”,裁損官員約數萬人;第二年,又大量裁減軍隊。建武六年(30),國家財政好轉,恢復西漢舊制“三十稅一”。同年,漢王朝罷郡國都尉官,停止地方兵的“都試”,並且一度廢除了更役制度。光武帝還提倡節儉,以身示範,並多次賑濟鰥寡孤獨及不能生活的貧民。光武帝實行一系列精兵簡政、輕徭薄賦的措施,減輕了人民的負擔,調動了人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生產的發展。

以上諸項“柔道”措施,使西漢末年及新莽時期遭到破壞的社會生產,得以恢復並發展,土地得以開墾,人口大量增加。光武末年,載於戶籍的人口,已達二千一百多萬。

光武帝以“柔道”治天下,寬鬆而非放任,柔和而非軟弱,做到了剛柔相濟。

西漢初年的著名政論家賈誼,在他的傳頌千古的《過秦論》一文中,對秦的興亡過程,做過一番精到、簡練的勾勒,並且認為,秦之所以二世而亡,是因為“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秦朝的統治者,沒有看到和抓住攻守轉換的機遇,及時調整自己的治國方針和策略。

秦王朝的統治者,並不是不想長治久安,其所以敗亡:是因為“舉措暴多而用刑太嚴,故也”。這就說明了一個道理,政策越繁雜,天下越亂;法越多,奸弊的情形,就會更加複雜多變。光武帝劉秀,吸取了秦二世滅亡的教訓,用法簡約,“務用清靜”,恢復漢初的“無為而治”,力除苛暴,很快安定了全國。

(事據《後漢書》)

添加新評論

今日頭版

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