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淡名利情 做好三件事

大陸大法弟子 小雲


【正見網2020年09月20日】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老弟子,至今已修煉二十多年了。說說我修煉中的幾件事。

巨款面前不動心

我剛得法時候,是在縣城的儲蓄所上班。那時辦理業務還是手工,臨櫃得倆個人,前台由會計辦理完後,再轉入後台給出納,那時我的職務就是出納員。那時室內不象現在設備齊全,也沒有攝像頭。

記得有一次,有位路政局的財務人員來辦理存款業務,她的存款額比較大,每次存款都是幾萬或十幾萬(那時就算大額了)。那次是七萬元,但是錢很零散,最小的面額是十元錢,但她填的單子是六萬元。拿到前台會計那復點完後交與我,我反覆復點後對不上她填寫的存單數字,總是多出一萬元。那時如果我把錢私藏起來,誰也不知道,可我是大法弟子,我當時想是不是師父用利益來考驗我。我是大法弟子,我決不能占有別人的錢,決不能給大法弟子稱號抹黑,絕不做損德不利己的事。我把錢交給會計再復點,告訴她與存單不符。會計反覆復點,確實多出一萬元。告訴了儲戶,她當時非常感動,連連向我道謝。那時迫害還沒開始,她只道我煉法輪功,知道煉法輪功的不貪財。

那時候我們上半天班,我在崗時有很多顧客來換零錢,我都百分之百達到顧客滿意,幾乎都是高興而來、滿意而去。

師父鼓勵我講真相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與同修去北京證實大法,為大法喊冤、為師父喊冤,被非法判兩年勞教又加期一個月,回來後,我找到單位領導,我要上班。單位把我調到離家十七八裡路程的一個儲蓄所去上班。那時候我騎自行車上班,來回得一個多小時,雖然遠一點卻不覺的累,而且覺的很充實。上班時沒啥事就學法,如有單個來辦業務的,我就給他們真相資料和真相光碟、真相檯曆或護身符等,大多數人都接受。那時候我們地區有很多證實法的項目,如真相粘貼、發資料、掛真相條幅,我也積極參加。農民要收秋時到農田裡往莊稼上掛真相光碟或資料等。有一次我自己晚上出去粘粘帖,粘到還剩幾張時,總也揭不開,當時就有點心慌心急,再看我拿著的「法輪大法好「真相粘貼時,我發現它在閃閃發光呢,當時我非常激動,就想是師父鼓勵我呢,頓時我就來了精神。最後的幾張都順利的貼出去了。我面對面講真相時,大多數都是一對一去講,只要認識的人都不錯過。特別見到原單位和現在單位的人都不錯過,有時候極個別人就有看法,他認為:你煉法輪功都離婚了,還搞這個呢。就不搭理我了,我就採取寄信的方式救他。  

剜心透骨去親情    

在二零一零年秋的一天,因同修在我家取資料。有一天她出去講真相發資料被惡人舉報,她被非法綁架後把我供出,我被非法關押在縣拘留所,隨後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丈夫就到拘留所找我要離婚。在接到被非法判刑通知後,丈夫與我在縣拘留所辦了離婚手續。那時的我真象師父在《洪吟·<苦其心志>》裡講的:「百苦一齊降 看其如何活」。 到監獄後,又見到了當地被非法判刑的同修。我與她見面後,她告訴我,我丈夫已結婚了,女的是我原來單位的同事。當時我就猜到是誰,我並沒怨恨我丈夫。心想我們緣份已了結了,他們倆結婚也許是他們有緣,他的生活也有人照看他了,這樣我就放心了,沒有牽掛的更好。在我沒判刑之前我把我的存摺密碼告訴了他,(因為我們工資自己拿自己的)想讓他花點錢把我弄出去,(當年,我前夫也修煉法輪功,那時是我們縣的輔導站副站長,曾參加過當年「四·二五」上訪,邪黨一迫害,他就放棄了修煉)現在想來這種想法太可恥了,完全不在法上。我從監獄回來後 ,他們倆給我送存摺,說折上還有多少多少錢。我當時也沒追問,我的定期存單哪去了?我還以為他給了我兒子呢。後來才知道是前夫把我定期存款花光了,我估算了一下連利息有五萬多元。因為我們原來住的是平房,我們離婚時房子評估為十萬,誰要這房子就給對方五萬元。沒想到他早就把我的存款花光了,而且還說給我找人花了不少錢。後來又聽說他們買樓時,找我兒子,我兒子給了他們六萬多元錢,替我給他補上那五萬元房子錢,還多給了一萬元。我回來時那個女的還假惺惺的說:要讓我們復婚,她退出來。我說:「那是不可能的,你們今後好好過你們的好日子,我不會找你們的麻煩。」

在二零一四年的西曆新年,兒子要結婚(兒子研究生畢業,已經參加工作),他要給兒子兒媳買新婚禮服沒有錢。讓我拿出兩萬元先墊付,再拿三千元換新錢,包紅包,說辦完婚事後從禮帳上出這筆款給我。我就照辦了,可是婚禮過後十來天也沒給我這筆錢,然後我就給他妻子打電話要錢,她說讓我自己去她家拿。我到他們家後,我前夫沒在家,說他爸爸住醫院了。在醫院陪床呢。我要禮帳看。我就把我的親屬的名字和賀禮的錢數往下寫。寫不一會我前夫就回來了,他看我在那寫禮單,很不高興的樣子。就說來的不是時候,我說都十多天了也不把錢給我為啥,他說沒顧上呢,老爺子昨晚上住院了,一夜也沒睡覺,看我在那記禮單也沒時候走。就要趕我走,我說那我就拿回家寫去吧,他妻子拿出早就準備好的兩匝錢往桌子上一放說:「就這些了。」我數了一下才兩萬一千元,我說:「這也不夠數啊。」 她說:「就這些了,這還虧著呢。」我拿起錢和帳本往外走著說:「你們瞧著辦吧,哪有你們這樣辦事的,你們對的起孩子嗎?」我往樓下走著他倆在上面說些啥我也沒聽清楚,我心想:他咋變成這樣子了呢,他原來也不這樣啊。回家後我仔細的查了查禮帳。發現兩個帳本一大一小,再仔細的看,其中一本是我前夫的字體,這時我一下就明白了,這長時間沒給我錢,原來他們又買了一本帳本,把我認識的人寫到那本新買的空帳上,他們單位的人大多數我都不認識,就把這些人漏掉,用這種方法來欺騙我。親朋好友隨禮的錢,沒給我一分,也沒給我兒子一分,而且還把我墊付的錢少給兩千,我的心很不是滋味,憤憤不平的,雖然這樣我也沒再打電話找他們。

我想起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話:「在修煉中,在具體對待矛盾的時候,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你自己心裡頭不平衡,怎麼對我這樣?那麼你以前怎麼對人家那樣?你說你那個時候不知道,這一輩子不管那輩子事,那可不行。還有一個問題,在矛盾當中,牽扯一個業力轉化的問題,所以我們在具體對待的時候,應該高姿態,不能象常人一樣。」我想算了,吃點虧就吃點虧吧,兒子不就結一次婚嘛。也許哪輩子欠人家的,就算還他倆了。話是這樣說,有時想起此事還是覺的不公平,我今天就把我這執著利益之心曝光出來,今後就永遠把這事忘掉。

還有近期一件過心性關的事。 因為我去給住在幾百裡之外的城市的兒子看孩子,房子空著也不想找住房的,我鄉下的外甥女在我們縣城這兒給孩子陪讀,我就讓她來我家住,她孩子就讀的學校離我家很近。今年下半年,孩子升初中就不在我家住了。八月下旬,我從兒子那回來了,回來後我就把過冬的大煤買了,因為我住的平房冬天得自己燒鍋爐。這期間我外甥女要搬家也把煤買了,她把買的煤拉到她新找到的房子那去了。用小三輪電動車搬家一天,忘了點東西,說第二天再來取。那天我有事沒在家,他們趁我不在家,把我拉的大煤裝走有大約五六百斤,我回來後去取煤燒火做飯,發現煤少了許多,而且煤上邊還有一個大玻璃絲袋子。我想他們咋這樣呢,在我這住了一年半,我一分錢不要你的,而且我家用的水電費大多都是我付的,甚至米麵糧油大多數都是吃我的。這也太不夠意思了,因為我平時大大咧咧習慣了,他們認為我看不出少煤呢。我想也許哪生欠她的,就還她吧。後來和同修提起此事,同修也說她做的不對,自己的親外甥女咋還這樣呢,後來我外甥女有事又來過我家兩次,我為了不讓她失面子,我就裝不知道,還象以前那樣對待她。現在回想起前前後後這些事都是給我提高心性的,過心性關的。就像師父在《轉法輪》裡所講的:「大家都是你好我也好,沒有利益上的衝突,沒有人心的干擾,你坐在那兒心性就提高上來了?那是不行的。人得在實踐中真正的去魔煉自己才能夠提高上來。」

正法的進程已經到了最後了,我一定聽師父的話,看淡名利情,做好三件事,早日回到自己真正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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