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4年04月14日】
我修煉大法二十多年了,通過學法實修,明白了很多法理,能夠用宇宙的特性去辨別善與惡、好與壞,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什麼事情該做和不該做,自有心法來約束。今天,我就把自己所遇到的兩件事寫出來,與大家分享。
我家有一個街頭門面,一直以三萬元的年租租賃給一個生意人。別人家每年都要增加租金,我和老伴同修都達成了共識,無論租客的生意興隆還是清淡,我們都按照原來訂好的合同收租金,從不任意加價,租客對此非常滿意,幾年前我們就給租客夫妻講了真相,並為他們做了三退。
二零二三年十月,門面的租期到了。租客老闆給老伴打來電話告訴我們,他的錢被他的親人借去了,等段時間再交租金,另外還要把滯納金的利息一併交給我們。當時,我們也沒把這事放在心上。後來租客把這筆錢打在了我女兒的銀行卡上,利息是二千八百元。
我和老伴知道後商定:這利息我們不能要,我們是修大法的,是做好人的,應該立即歸還這筆錢。當我們來到門面向租客說明來意時,租客執意不接受,我們堅持要他收下,他也知道我們是修大法的好人。我們進一步勸他:你們做生意很辛苦,掙點錢也不容易。他看我們是真心實意的不要利息,就只好收下了,嘴裡不斷的說謝謝。我們說:不要謝我們,要謝我們的師父。他們也說謝謝大法師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和老伴同修去買菜,去路邊市場買人家殺好的魚。可是,我們走到那裡時,殺好的魚已經賣完了。老伴就挑了一條魚,賣家熟練的將魚頭砍掉了,我們就要了魚身,付完錢就離開了。
走了不到十分鐘,突然腦子裡閃出一個念頭:殺生。悟到是師父在點化我們,修煉人不能殺生。我們修煉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了,還從未遇到這樣的事。師父在《轉法輪》中講:「殺生不只是會產生重大業力,還涉及到一個慈悲心的問題。我們修煉的人不得有個慈悲心嗎?當我們慈悲心出來的時候,可能看到眾生都苦,看誰都苦,會出現這個問題的。」對照師父的法,我們知道自己做錯了。為了滿足口腹之慾,不顧魚兒的死活,其實動物也是很可憐的。常人想怎樣的生活,那是常人的事,我們修煉人得用高標準要求自己,絕不能為了自己而有意傷害生靈。說白了,還是沒有修出慈悲心來。
悟到就立即在法中歸正。我倆馬上回到剛才買魚的地方,看見魚老闆正準備關門離開。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感到進退兩難。正在這時,有個老大姐經過,她說她要這魚,我們就把魚給她了。我悟到怎麼這麼巧呀?這一定是師父看我們有改過的心,就安排人及時來買這條魚,為我們解決了問題。師父真的是在身邊看護著我們、點悟著我們。今後,我們一定要吸取教訓,嚴格的以法為師,按照大法的要求,走正我們的修煉之路。感謝師父對我們的慈悲救度!
中共邪黨誣衊法輪功,自編自導僱人上演天安門自焚偽案,這是對中國乃至全世界不明真相的人撒的彌天大謊。法輪功教人向善,是絕對不能殺生的,這一點是不用質疑的。希望有緣的世人擦亮眼睛、理智思考,多多了解法輪功的真相,讓中共的謊言在真相面前,不攻自破,它再也迷惑不了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