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4年04月13日】
我是一九九八年學的法輪大法。沒學大法之前,我是腦供血不足,睡不著覺,睡覺就做夢。醒來跟沒睡覺一樣,渾身骨頭都疼,可謂是沒有一天好的時候。
自從學了法輪大法,能睡著覺了。但是在學法的時候,這些年不困的時候很少,還糊塗。我也沒重視這件事情。在煉功的時候也犯困,發正念倒掌。講真相時好時壞。還自圓其說,三件事都在做。與別人發生矛盾,總是為自己辯解,認為自己被冤枉,或是覺的自己對,嘴上雖然不辯解,但心裡跟人鬥。生氣了就不理人,不說話,冷戰。而且負面思維很重,懷疑一切。例如:買一支筆,就懷疑這筆不好用,結果一用不好使。就更認為自己的是對的了。
這狀態咋這樣!後來通過在我身上發生的一些事情,觸動了我的心,才真正的反思自己做的怎麼樣。聽師父話了嗎?學好法了嗎?認真學法了嗎?用糊弄事的方式學法:今天學法了,學了兩講。學法沒得法,第一步就沒走正。所以就受到干擾,還談啥能做好啊!
師父說:「是你在修的過程當中,在常人中提高了你的心性,同化了宇宙的特性,宇宙的特性就不制約你了,你就能昇華上來。」(《轉法輪》)通過一段時間認真學法,意識到了學法不入心的問題以及自己的執著心。我改變了學法態度。學法時認真入心,狀況有所改善,心性也昇華了。煉功時嚴格要求自己,有時犯困,就睜著眼睛煉。閉上了,再睜開,保持頭腦清醒。發正念也睜眼,不讓自己迷糊犯困。講真相時要求自己不糊弄事,得下功夫,用心去講,讓人聽明白真相。明白真相的人再跟別人去講法輪大法好,會有很多生命得救。例如:我在理髮店認識了一個趙姐,把大法真相講給她聽,她明白真相後說:「我愛打麻將,我跟大伙兒去說大法好。」我說那你真是功德無量,做好事了。
師父說:「做了一大堆事,回過頭來一看,都是在用人心做的。人做人事,卻不是用正念,沒有大法弟子的威德在裡頭。那換句話講,在神的眼裡看,那就是糊弄事,不是威德,也不是修煉,雖然做了。你說這不白做了嗎?一定要學好法,那是你們歸位的根本保障。」 (《大法弟子必須學法》)我加強多學法,遇到矛盾,也能坦然對待了。能做到不生氣,善意的去跟人解釋了,不被人帶動了。遇事用正面思維看問題,給人或同修加正念。例如:有時候大伙兒都說A這人不好,大伙兒都認為自己對。也有人說,說A不對的人都錯了。我的理解是,跟人、跟修煉人發生矛盾都找自己,不給任何人貼標籤、下定義。只能嚴格要求自己,修內而安外。
修煉是在實修的過程中做好三件事,用自身的正能量,用慈悲心去感化別人。而不是強制去改變別人。要嚴格要求自己,但不要打擊自己。如:我法學的不好,就又是給自己下定義了。要鼓勵自己,要堅定自己一定能做好!這是我悟到的,想寫出來。有不在法上的,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