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講真象(8):突破觀念 柳暗花明

行鍵


【正見網2004年11月03日】

(X:行健,E:Elaine )

X:講講與警察打交道的故事吧。

E:星期六酷刑點收到一張罰單140元,原因是沒有放音響的允許,在周一的時候酷刑點換地方,這個點被允許放音響,可是警察用醜陋的藍色木柵欄把我們的酷刑展示圍上了,通常這種藍色木柵欄是用在有犯罪行為或有險情的時候,上面寫著「請勿跨越」。我們跟他講的時候他們態度很不友好,可能是受到中領館的謠言影響。

因為罰單和木圍欄的事我們就找到公園管理局,到那以後他們把我們帶到法律諮詢處,一位白人年輕人來對我們說,通常對於人權相關的活動這類罰單都會網開一面。我們講了真象後,他覺得這件事是正義的,所以叫我們去跟開罰單的警察談一談。另外他說藍色柵欄不應該用在那兒,他可以幫我們去談一談,可是那個點可能不歸公園管理局負責。

我們去了公園管理局的警察局找到了開罰單的警察及她的同事,我們就講真象,當講到法輪功在中國被迫害時其中有個警察開始就有點不耐煩,他說他知道法輪功在中國被迫害,但無論如何酷刑展得有允許才對.我就說這場酷刑展不只是展示在中國發生的迫害,也是想告訴你們這場迫害對美國人造成什麼影響。

有個美國公民叫查爾斯・李,他因為煉法輪功在2003年回國的時候在機場就被逮捕,判了3年送到監獄。在監獄裡他受到酷刑折磨,他絕食的時候被惡意灌食,被迫做奴工,他的未婚妻在美國等著他回家,呼籲美國人民能夠營救他回國,但是沒有一個美國人知道這個事。我們老遠的從加拿大跑來,我們用我們自己的錢來做這些事情就是想告訴你們,你們的人也是受到了這場迫害的波及,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們為何來紐約?中國這場迫害能夠持續五年並且還在進行著,為甚麼呢?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國政府利用外商的投資來迫害法輪功,紐約是全世界金融中心,中國的那些外商投資有很大部分來自紐約,但是紐約的商人可能不知道中國政府用他們的錢去迫害法輪功了,他以為僅僅是與中國政府做生意而已。現在猶太人正在告IBM,要求賠償 120億美金,因為IBM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跟希特勒做生意,而希特勒用這筆錢來屠殺猶太人,當時也許IBM不知道。雖然不知道,但是歷史走到今天,它不能因為不知道而逃脫這個參與或幫助屠殺猶太人的罪名。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付出代價,這場迫害不會長了,因為現在全世界越來越多人知道了迫害的真象,所以迫害很快就會停止了,屆時所有參與迫害的都會送上法庭,包括這些在迫害期間與獨裁者做生意的商人,即使他們不知道,但是只要他們參與了同樣要受到道義的審判。我們不希望這個結局發生,希望在一切都還不太遲之前來告訴大家真象,希望每個人都能做出一個正確的選擇。我們沒有權利告訴他們應該怎麼做、不應該怎麼做,但是我們告訴他們真象讓它們明白該做些什麼,他們的錢都哪去了,讓他們自己來做選擇,所以我說我們做這些完全是為了美國人。

這兩個警察聽了這些之後有點呆了,感到震驚,他們說我們都非常同情你們,並且贊同你們所做的事情,由於我們的職務級別低,沒有權力去取消這張罰單,但是建議你們去法庭跟法官講你剛才跟我們講的這番話,相信法官會非常感動的,因為你們的話很有震撼力,可能法官會讓你們只付五元或不用付。如果不上法庭也可以,就給法官寫封信,把剛才跟我們講的這些話全部寫下來,法官會讀,也會回信。

當我們提到酷刑點的藍色圍欄時,他說不應該,因為你們不是犯人,沒有犯罪,那裡也沒有任何險情,在那兒搞酷刑展不會傷害任何人,也不會阻礙任何人,所以放木圍欄是不對的。然後他們問:「你們的新酷刑點在哪裡?我可以給他們打電話幫你們說說這個事。」當我們說出新地點時他們說那可能不屬於公園管理局管轄範圍,於是他就把管理那個地段的警察局最高的頭兒的名字、電話給了我們,他說可以去找他,他人不錯,可以打電話約時間會面談談。

第二天我留在家裡寫信給法官就沒去酷刑點,第三天出去寄信時我們來到了酷刑點,發現木圍欄已經撤了。我們不知道他們跟這邊的警察局說了些什麼,但是通過講真象,他們明白了真象之後會反過來幫助大法弟子,同時又擺放了他的位置。

整個過程就是這樣,我的理解就是說,我們在正法中無論出現了任何的干擾其實未必是壞事,因為可能就是我們要給某些人去講真象,而這些人在平時在一般的情況我們還碰不到,但是他們確實又需要聽真象,可能就以這種形式讓我們有機會去跟他們講真象吧。哪裡出了問題哪裡就需要講真象,而這些眾生他明白了真象之後, 還會來幫助大法弟子,這又擺放了自己的位置,我理解這也是「佛光普照,禮義圓明」的其中一層含意吧。

X:大法弟子現在處處用自己的行動去證實法,講真象就是一把萬能的鑰匙,處處都體現到這點上,對我們來說不存在麻煩、干擾,只要我們的心擺的正,都會化作講真象的機會。

E:我聽小鄭說個小故事,有一個周六到五大道做酷刑展,也是沒有拿到允許的,剛剛桌子一擺開就來兩個公園管理局的人,我們以為是問我們要允許來了。那兩個警察走過來竟然說向我們道個歉,他說上次我們在街對面辦酷刑展,他來趕我們到角落,當時他們的老闆態度非常不友好,他說現在我們搬到這邊範圍又大、影響更好。

今天早上有黑人來說我們搶地盤,後來公園管理局的人跟他們說了幾句話,他們就走了。後來還來了兩個警察說我們做得很好,還問我們需不需要幫助,這些警察的態度都變了,都站在我們這一邊了。

X:聽說你們去一些公司敲開他們的門講真象,談談這方面的事?

E:第一個面臨的就是如何進到這個大樓裡,因為之前有學員去做過,當他們跟大樓保安人員講真象的時候,保安人員說我非常同情你們,請把資料留下來我會幫你們每個公司去送的。學員就被擋住了,也沒辦法就走了,沒達到進入大樓裡跟公司裡的人們講真象的目地。

我們幾個學員交流了一下,我們發現只要跟保安說出大樓裡的某個公司的名字,然後出示帶相片的身份證,保安就會讓我們進去。用這個辦法.我們果然順利的進了一幢大樓。進去後我們沒有急於馬上敲人家的門,我們先看看這個大樓有多少層,決定從上往下一層一層往下做。最頂層的公司的接待小姐,是個年輕的白人姑娘,說經理沒空,另一位工作人員則熱心的詢問何事,並且告知裡面那位女士就是經理,但是她要趕去機場,又是個急性子,如果現在把她留下來她會很不高興。我們就跟他講真象,他說看到學員穿黃衣服在樓下派資料,並表示一定把我們給他的資料帶給裡面的同事傳閱。另一位學員就與那位白人姑娘聊起來,結果她很鄭重的說,她曾經有三世都是中國人,很相信輪迴。學員向她介紹法輪功並留下材料,同時答應她會再來送她一張學員自己作曲的CD。

我們就層層往下做,敲開一個個公司的門給他們材料跟他們講真象,得到很多正面的態度同時給了很多建議,這些公司其中有電影公司、音樂家,還幫我們介紹另外圈子的人去講真象。收到的效果是好的,我們去了兩天,敲開了50多個公司的門,只有2個公司是既不願意談也不願意收材料。

我們第三次去的時候,保安說收到投訴說我們一層一層的發材料,他覺得受到干擾,我們就給保安講真象說投訴可能是來自這兩個公司的,因為其它公司都非常友好。保安表示雖然同意我們但以後不 能再派材料,我們也答應了。我們總結這是一個教訓,這一整個樓我們不能連續去,也不能一去就是三個人,容易引起人家注意。

我們看到曼哈頓公司很多,單靠二、三個學員去敲門雖有效果但效率慢,我們就增加早晨六點半到九點半在大樓門前發資料,進出的人都是上班的人,他們接到材料就會帶到辦公室,很有可能公司的人也會看到,也會達到同樣的效果。

X:你的體會是什麼?

E: 法的威力! 師父在《轉法輪》裡說:「我們這一法門兩種身體都修煉,都要,本體也要轉化。大家知道,那個佛體是不能在常人中顯現的,鉚大勁可以顯現出形態來,用常人眼睛可以看到他的光影。而這個身體,經過轉化之後,在常人中和常人一樣,常人看不出來,他又可以穿越空間。」「所以這個本體轉化之後,雖然他的細胞被高能量物質代替了,可是他的分子排列程序沒有發生變化,所以看上去和正常人身體差不多少。可還是有區別的,也就是說,這個身體可進入另外空間。」

我們的一切看上去和常人一樣,這就是我所理解的符合常人狀態修煉,但是與常人是有區別的,區別在於我們能突破它,就像師父說我們的身體能進入另外空間一樣,常人的那些「規定」能干擾我們救度眾生嗎?這個空間的一切都已經變異了敗壞了,一切順著它們的「規定」去做,那不是照了舊勢力的安排做了嗎?我們就不能承認它們,但是決不是去走極端,一切用法去衡量,用法去破,就會取得圓滿的效果,因為我們是大法弟子,我們有這個能力, 關鍵是我們能不能突破自己的觀念。

X:講得好,師父說過:「法會給人類帶來新的、正的一切,卻不會被人類舊的、不正的、變異的一切所左右。」(《隨意所用》)

E: 我們去了中領館發正念,坐在大樓的前面的公共地帶發正念和煉功,領館的人就電話找來了警察,要我們離開這個地方。我知道這是邪惡在背後操縱,我們跟他們解釋的同時發正念,但其中的一個男的對我們非常的不禮貌,並且說我不會給你機會,我們覺得沒有必要再跟他爭下去就準備離開,有一位學員突然看到旁邊有一大群從領館出來的中國官員在那兒看著我們離開,那位學員就覺得我們不能就這樣讓他們看著我們走,這樣對他們生命本身是不好的。

這個學員就拿著傳單走到第一個警察面前問他讀過這個傳單嗎?這個警察說讀過,這個學員就拿著傳單走到第二個警察面前問同樣的問題,同時問他:你是否為保護正義而工作?這個警察有點慚愧,不理她並且走到牆邊去,這個學員就拿著傳單又走到第一個警察面前問他:「我可不可以到那邊去給他們每一個人發一張傳單?」第一個警察態度比較溫和,他說:「那是你的自由。」

學員就拿著傳單走到那群中國領館官員面前,大概六、七個左右,就盯著他們的眼睛,把傳單拿到他們眼前,一個一個的讓他們去看清楚,然後就跟他們一個字一個字的說:「請你們記住,法輪大法是好的。你們一定要跟江xx劃清界線,你們來到了國外其實是讓你有一個機會去了解大法的真象,你們一定要珍惜這個機會!」她說話的時候眼睛是看著所有的這些官員,這些中國官員沒有一個人吱聲,她把話說完了,才有一個人說:知道了,別說了、別說了。我們就到馬路邊去繼續發正念。後來,其他去領館的學員聽說了這件事情,就有不同的意見。

X:是什麼樣不同的意見?

E:她們覺得警察不允許我們到領事館前面,我們就不應該去,並且她們說過去從來都是在領館的對面,從來都沒有在領館門口發正念的,我們是第一個去破壞這個規矩的人。

X:領館對面是公共地點,不是私人的。只要不是在他屋檐底下的一.罩?冢?際槍?擦斕亍H巳碩加腥???ァ?p>E:警察說是一半一半,他說行走的時候是公共的,但是如果裡面的人不允許而要在那兒停留,就不能在那裡集會停留,他的意思是裡面的人不允許,我們得走。

X:可能每個地方不一樣吧?

E: 對。當時我們是這樣交流的;首先把整個過程講一下,因為她們有些是聽到轉述,覺得我們跟警察發生衝突,好像事情很嚴重的樣子。其實不是這樣,我們把整個過程都再說了一遍,接著我們從法理上去交流,師父在《轉法輪》裡說「人是最弱的,那個靈體可是很厲害的。它控制你的大腦,把你玩得一轉一轉的,都能很輕易的要了你的命的。你說你抓它,怎麼抓?你這個常人之手觸及不到它,你在那兒亂劃拉,它也不管你,它背後還樂你呢,亂抓一通,很可笑的;你要真能觸及到它,它立即就把你的手給傷了,那是真傷啊!」在領館發正念這個問題上我們是這樣去理解;我在他們門前近距離發正念,觸動到它,邪惡受不了了,它就指使常人來干擾我們,不讓我們繼續在那發正念。我們在對面發正念它為甚麼不管呢?因為沒有觸動到它,它也不管你。

所以我們從這件事情上也能體會到在曼哈頓正法是非常的嚴峻、非常的嚴肅。當我們固守著人的一些變異的理的時候,我們走的是舊勢力安排的路,我們表面上好像一直在做一些事情,實際上是起不到作用的,根本觸動不到它。當我們能夠突破人的這層理的時候,確實能觸動到它,能夠起到鎮邪滅亂的作用,但是因為學員中一些觀念的問題沒有突破,而造成一種爭論。

X:但是你看師父這句話:「你說你抓它,怎麼抓?你這個常人之手觸及不到它,你在那兒亂劃拉,它也不管你,它背後還樂你呢,亂抓一通,很可笑的……」注意師父的這句法:「你這個常人之手觸及不到它」,你帶著常人的觀念去做這樣的事情的話,那你就是在那兒亂劃拉,師父明確用了「常人之手」,所以你如果是修煉人的手,那就不一樣啊,法理奧妙無窮。你要承認那些常人的理,就在常人狀態裡,那就得符合常人的理、規定,你就是常人之手,你也抓不著它。你如果跳出常人這個框框,你看看它敢不敢碰你,警察敢不敢,警察還來支持你,對不對?

E:很多學員還沒有去突破,都覺得維持著跟警察表面的相安無事的狀態就很滿足,這是非常不正常的。維持那個表面狀態很長時間了不一定是好事,正法洪勢飛速的推進,我們就得不斷的往上提高,不斷的去適應正法洪勢的需要,不斷的往上突破。

X:你們後來透過講真象,警察不是也明白真象了嗎?哪能只安於相安無事?「相安無事」是常人想要的。

E: 最近師父連續發表了幾篇經文,第一篇提到「放下人心」,第二篇是「正法要正念,不要人心」,第三篇師父說「祝學員中秋添正念」,然後最近的這一篇「也棒喝」,我自己的理解是,這裡面有許多是針對大法弟子種種的人心,師父就是要把讓我們把這些根子挖出來,希望我們能夠明白人心在正法中是最大的障礙,對現在的曼哈頓正法是個最大的障礙,能夠衝破這些人心放下這些人心我們就是神,放不下人心就是人。

X:你們最近感覺到做起來跟剛開始還是差別很大吧?

E: 對,差別很大。就好像關於公司去講真象這個事,上次我在跟大家交流,反應都非常的好,他們覺得去突破那些常人社會的變異了的規定是符合法的要求的,也有好幾個學員加入這個小組。我感覺到學員的心都非常的好,非常的純,在曼哈頓正法大家都意識到那種緊迫性,但是如果沖不破,永遠都不能向前邁進,但是交流了之後,一下子就把觀念衝破了,學員都能夠走得出來。

X:因為法是無所不能的,通過學法才能突破觀念上的東西。你在曼哈頓多久了?

E:現在正好七個禮拜。下周八個禮拜,要打道回府了。

X:還準備再來嗎?

E:開法會還會來。

X:最大的收穫是什麼?

E:在曼哈頓助師正法對大法弟子是一個熔煉的好機會,因為在這裡每一個放不下的人心都會被放大,會對正法造成干擾,一念不正的話,立刻就會被鑽空子,所以在曼哈頓參與的每一件事都非常嚴肅。

X:但是執著去的也快啊!

E:那倒是,一發現它,當你的正念一出來,它就垮了。就好像那些警察來我們酷刑點,來的時候氣勢洶洶的樣子,當我們的學員站到他們面前,看他們眼睛跟他們講話的時候,他們立刻就虛了,立刻什麼都沒問題了。

X:謝謝你。

(英文版: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2596

添加新評論

今日頭版

海外文集

大法真相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