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6年04月12日】
古籍《桂林風土記》記載:
唐高宗調露年間,桂州人薛甲經常供養著一個僧人。這個僧人法號道林,道業與德行都很高,薛甲對他倍加奉敬。就這樣供養了十多年,忽然有一天他要告辭,說:「貧道在此叨擾多年,我又無所酬謝。現有舊經書一匣,暫且寄放在你家裡,如果我一週年不回來,就可以把它打開。」
過了一年多,薛甲打開經書匣一看,見有黃金千兩。後來賣掉了一半,買地建造一座菩提寺,並且建造了道林的真身塑像,就在寺廟裡供養。時至今日,這尊塑像的風儀依然存在。
薛甲現在有一個孫子薛禹賓,正在桂林供職。(《桂林風土記》)
古代是有供養修行人的傳統的。很多人一心向佛,通過供養修行人為自己祈福。而有些修行人不在寺院又想清修或者閉關,必須找到一個可以解決食宿的地方,這樣就出現文中的供養關係。但修行人也不是白白的讓供養人供養的。也會為其積累福分。
文中的道林禪師通過留下金銀的方式來報答薛甲。而薛甲也不忘初心,還是一心信佛,將一半的金銀建寺。讓更多的人信仰佛法,更是功德無量的好事。
大法師父告訴大法弟子「對這個問題我在早期傳法的時候對大家說過,我說作為大法修煉來講是不能夠集財積物的,那樣只能助長執著,對修煉一點好處沒有。而且你們是在常人社會中修煉,也不需要常人的供養。」(《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佛教到了今天已經不行了。所以供養也就變味了。古代的供養只是一個房間和普通的飯食,目地是為了清修。而今天很多的和尚要錢,還要寄回家。倒成了出家人最大的執著。而大法修煉就在常人中修,更是不需要供養的。很多人都是有自己的工作來養活自己的。更是不應該拿別人的東西的。
供養在古代佛教中是允許的。目地就是為一些修行人閉關和清修提供便利。但在大法弟子中是不允許的。法門不同要求自然不同。
原文:
唐調露年中,桂州人薛甲常供一僧。法號道林,道德甚高,瞻敬尤切。如是供給,十有餘年。忽一旦辭去,云:「貧道在此撓瀆多年,更無所酬。今有舊經一函,且寄宅中。一週年不回,即可開展。」經歲余,開鎖,見有金數千兩。後賣一半,買地造菩提寺,並建道林真身。供養至今,像儀見存。薛甲今見有孫禹賓,在桂林效職。(出《桂林風土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