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課教材(初級): 《龍文鞭影》一東(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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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見網2008年10月16日】

【原文】

wáng lún shǐ lǔ,wèi jiàng hé róng。
王倫使鹵,魏絳和戎。

ㄨㄤˊㄌㄨㄣˊㄕˇㄌㄨˇ,ㄨㄟˋㄐㄧㄤˋㄏㄜˊㄖㄨㄥˊ。
王倫使鹵,魏絳和戎。

【注釋】

(1)王倫:南宋使臣,北宋名相王旦之弟王勖的玄孫。家境貧寒,但見義勇為。汴京失守時,向宋欽宗自薦其才,被任命兵部侍郎,撫定都城的混亂場面。建炎元年(公曆1127),徽宗、欽宗被金擄北去,高宗即位後,王倫臨危受命,成為南宋的第一位使臣,多次出使金國,最後被扣留北方至死。
(2)使:出使。
(3)鹵:咸地或荒地,此指金國。
(4)魏絳:春秋時代晉國大夫,為晉悼公所器重,是晉國恢復霸業的功臣。
(5)戎:指西部少數民族。古代對四方異族統稱蠻夷戎狄(東夷、西戎、南蠻、北狄)。

【語譯】

南宋王倫出使金國,受盡侮辱,晉國魏絳主張與西戎議和,遠近歸服。

【人物故事】

王倫

《宋史》記載,建炎元年(公曆1127),王倫被派往金國向宋徽宗、宋欽宗問安,被金扣留五年,紹興二年(公曆1132)放還。其間商人陳忠暗中告訴王倫二帝在黃龍府,王倫到黃龍府秘密傳達,二帝才知道高宗已即位。紹興七年(公曆1137)春,徽宗去世,王倫又奉詔赴金,冬天返回時,告知金已答應歸還徽宗棺木、太后及河南地。

紹興八年(公曆1138),王倫再度出使金國,並和金國使臣(江南詔諭使)一起回宋議事,因為金使傲慢無禮,要求南宋向金國俯首稱臣,朝廷官員多怪罪王倫,他引疾請辭也不被允許,不禁悲泣說:“我冒著生命危險,萬死一生,往來虎口多次,今日卻被責備成這樣。”

紹興九年(公曆1139),再赴金國議事,後來金背叛盟約,王倫被拘禁在河間(今屬河北)六年。紹興十四年(公曆1144),金國想派給他官位,王倫說:“我奉命而來,並非投降。”金人越威脅他,他越是拒絕,終於被用繩子勒死,死前南向而拜,痛哭說:“先臣文正公(王旦卒諡文正)以正道輔助兩朝(宋太宗、真宗),天下所知。臣今將命被留,不願被偽職所污,臣寧可一死以交付使命!”從容就死,年六十一。

當時河間地震,雨雹三日不止,人皆為他感到哀傷。後諡愍節。

魏絳

春秋魯襄公四年(公曆前569),戎族侵犯晉國,晉悼公準備討伐,魏絳提出和戎五利(可用財貨換取戎族土地、和平局面利於農業發展、諸侯畏服其威德、兵器士卒不致困頓、遠地來歸近處安和),晉悼公大喜,與西戎各族結盟,以德服人,八年內九次會合諸侯,恢復春秋五霸之一的地位,實為魏絳的功勞。當鄭國人送來財物,晉悼公賞賜一半給魏絳。

魏絳為了富國強兵,力主和戎,仁義之德使遠近歸服,恢復了晉國霸業。王倫與金和議,冒著九死一生的危險奉詔出使,卻被誤會是出賣國家。同為與敵國和議,但天意難違,岳飛死後三年,宋使王倫也被殺,南宋滅亡已是必然,而王倫的忠誠廉潔卻讓人敬佩,令天地與之同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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