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精選今譯:擊鼓擒賊

鄭重


【正見網2013年04月08日】

【原文】

兗州舊多劫盜,李崇令每村起一樓,置鼓於上。盜發之處,雙槌亂擊,諸村聞鼓,皆守要路。俄頃之間,聲布百裡,險要處悉皆設伏,盜發無不被擒。鼓樓之設自此始。

——《北史•李崇傳》

【注釋】

兗州:今山東兗州。

李崇:北周時人,做過徐州

總管。俄頃:不一會兒。

布:傳播。

【今譯】

兗州以前有很多搶劫的盜賊,李崇命令每個村子興建一座高樓,把鼓放到上面。發現盜賊的地方,便用兩個槌子亂擊鼓,其它村子聽到鼓聲,都把守住交通要道。不一會兒,鼓聲傳遍百裡之地,險要的地方,全部設下了埋伏,只要盜竊發生,盜賊就沒有不被捉住的。

鼓樓就是從這時開始設立的。

【附言】

李崇為了打擊猖獗的盜賊,讓每個村子都建起一座鼓樓。發生盜竊的村子擊鼓報警,一村連一村,發動許多村子的村民把守要路,共捉盜賊。用現在的話,可以說通過建立村與村之間的聯防互動制度,發動了群眾性的捉賊活動,使盜賊成為瓮中之鱉。這一辦法,之所以能夠成功,一是在於調動了人們的積極性,二是捉賊緝盜,符合百姓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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