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包公三題

華翰 整理


【正見網2013年04月03日】

一、包公的真實形像

包公姓包,名拯,字希仁,安徽合肥人。他的生存年代是公元999年--1062年,是北宋出名的清官。他平生正直無私,秉公執法,不畏權勢,為民除害,是當時以及後世老百姓最愛戴的人物。“包公”是大家對他的尊稱。據出土的包氏墓誌記載,他“其聲烈表爆天下之耳目,雖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達於遠方學者,皆不以其官稱,呼之為公。”他出任過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開封府尹、樞密副使,所以民間稱他為包待制、包龍圖、包青天。
    
從來都說清官“鐵面無私”,鐵是黑的,所以舞台上的包公,都化妝為一個大黑臉,成了鐵板一塊,以說明他的不可通融,不講人情。他既然辦事認真,成天只講原則,大概為人就缺少人情味。其實恰恰相反,包公一生的為人處事,都很有人情味。

請看以下這些史實:
    
從官修史書、野史筆記、民間傳說等,各方面來看,包公都沒有“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官僚作風。包公不但清亷,而且十分親民。《宋史•包拯傳》中說:“舊制凡訴訟不得徑造庭下,拯(包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你看,他能大開中門,接待老百姓,叫他們有什麼委屈儘管說,不要害怕。想不到當時的上訪,竟會如此方便!這位既能秉公執法待人,又極富人情味的包公,使得老百姓永久懷念,絕非偶然。
    
包公28歲進士及第,取得了當國家命官的資格,不算很早,當然也不算遲。如果是急於做官的人,一定希望早日分配,立即走馬上任。他卻因為父母年紀大了,身體不好,決心在家侍奉父母。直到父母去世,守喪期滿,他才肯外出當官。這一耽擱,將近10年。這就說明:他很重親情,和那些急功近利的人,大不相同。
    
他的大兒子包繶,很年輕就病死了,大兒媳婦崔氏,19歲嫁到包家,21歲就當了寡婦。包公很可憐她,勸她改嫁,崔氏要撫養幼子,不願改嫁。可是非常不幸,過了4年,幼子又病亡。包公夫婦,不僅自己勸崔氏改嫁,而且動員親家母呂氏(崔氏之母)也來相勸。呂氏勸崔氏說:“丈夫死了,你守孩子;現在孩子又不在了,你還守什麼呢?”崔氏卻堅決地說:“謝謝媽媽的好意,現在公婆已老,家裡只有一個幼弟,我怎麼能舍他們而去!”

包公只有兩個兒子,包繶早死。正是因為崔氏盡心竭力把幼弟包綬,撫養成人,包家才得以子孫興旺。包家到現在,已經傳了30代了。
   
包公的墓誌與家譜都在,我們不難從中查明他家的世系。這樣一查,就能說明,包公勸兒媳改嫁與兒媳崔氏撫育幼弟成才,確有其事,並不只是傳說。
    
金兵入侵、宋廷南遷之後,包公的後裔,遷移到了浙江。寧波天一閣現在藏有一本《鎮海橫河堰包氏宗譜》;“世界船王”包玉剛,是包公的第29代孫,就是從這部宗譜中查出來的。看來,包家的後裔,確實是由包綬一脈傳下去的。唐代韓愈幼孤,由長嫂撫養成才,千秋傳為美談。宋哲宗表揚崔氏的一篇“敕命”(由蘇東坡執筆)中,就說:崔氏的功勞,可與韓愈的長嫂相比。
    
二、古今少有的戒貪倡廉詩

包公28歲中進士時,父母已老,他不願為當官而遠行,寧願在家侍奉父母。直到父母都已去世,他才到揚州天長縣,去當了一任知縣。任滿後,升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州。在端州任上大約三年,他做了不少實事。例如治理西江水患、鑿井、儲糧、辦學等等。特別是在整頓獄訟方面,他下了很大的功夫。經他整頓之後,衙門裡沒有積壓的案子,監獄裡沒有呼冤的犯人,可以說是弊絕風清,老百姓頌聲大起。他這個包青天的名聲,在端州任上,就打下了基礎。
    
他不是文學家,不是詩人。在後人替他編輯的《包拯集》一書中,一共只收了奏議171篇,家訓一篇,五言律詩一首。在171篇奏議中,有關整頓吏治、彈劾貪官的,占第一位,共25篇;舉薦人才、探討用人問題的,占第二位,共24篇。其餘各篇,是對經濟政策、國防問題、文化教育的建言。在《家訓》中,他特彆強調反貪。文中說:“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家族)大墓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至於五言律詩一首,稱為“書端州郡齋壁”詩,內容是“反貪倡廉”,既可以訓誡子孫,又可以奉勸時人。

詩曰:
    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
    修干終成棟,精鋼不作鉤。
    倉充燕雀喜,草盡狐兔愁。
    史冊有遺訓,無貽來者羞。
    
詩意是勸人做人要正直,只有正直的人,才能成為國之棟樑;不做鼠竊狗偷之事,以免給後代子孫丟人。
    
歷史上的一些大詩人,給我們留下了許多瑰麗的詩篇,有些是讚美祖國壯麗河山的,有些是歌頌志士仁人、英雄豪傑的;但是,象包公這樣以戒貪倡廉為主要內容,可以作為走馬上任的官員們的座右銘的,從古到今,還很難找出第二首來。
   
三、“不持端州一硯歸”

端硯(端州的硯台)是當地名貴的特產,在文房四寶之中,與宣紙(安徽宣城的紙)、湖筆(浙江湖州的筆)、徽墨(安徽徽州的墨)齊名,在宋代是重要的貢品之一。過去的地方官,常以向朝廷進貢的名義,到處徵收,遇有佳品就據為私有,以備日後行賄或作為禮品送人。

包公在端州任上,命令工匠按進貢的定額製造,一個也不多收,所以他在離任的時候,敢說“不持端州一硯歸”,一時傳為佳話。

包公做官公正廉明,遠近知名,因此被宋仁宗召進京城(河南開封)任職。
    
正是:
    反貪反腐挽頹風,
    秉公執法有包公;
    眾口流傳海內外,
    千秋共仰古今同。

(事據《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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