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鑒今:大丈夫之所為,勿令妻小蒙羞!(共四文)

嚴自律


【正見網2013年04月19日】

一、大丈夫之所為,勿令妻小蒙羞!

齊國有個人,家裡有一妻一妾。那丈夫每次外出,一定吃得滿臉油光,醉醺醺地回家。

妻子問他:“與你在一起吃喝的,是些什麼人?”他總是得意地說:“完全是一些有錢有勢的人物。”

妻子悄悄的對妾說:“他總說跟一些有錢有勢的人吃喝,但是我從來沒見過有頭有臉的人物,到我們家裡來。我要看看:他究竟到了些什麼地方?”   

第二天清早,她偷偷地跟在丈夫後面盯梢。走遍城中,沒有一個人站住,同他丈夫說話的。不知不覺出了城,一直來到東郊外的墓地。

只見丈夫走到掃墓的人那裡,涎著嘴臉,乞討些祭墳用的殘羹剩飯。他把一堆碗碟舔乾淨後,又東張西望地到別處去乞討。

原來這就是他吃飽喝醉的辦法。
    
妻子心如刀割,回到家裡對妾說:“丈夫是我們一心仰望,並終身依靠的人。沒想到他竟然是這樣卑劣污穢,而又滿口謊言的人。他的所作所為,讓我們為之蒙羞,無臉見人!”於是,她們倆人,便在庭院中抱頭哭泣,悲辛不止。

但是,那丈夫並不知道。他大搖大擺地從外面回來,吆吆喝喝,還繼續向倆個女人擺威風。

 (出自《孟子•離婁下》)
 
【附言】

這個齊人,偷偷幹著卑鄙骯髒的勾當,還要裝腔作勢,在妻妾面前擺出一副神氣活現的樣子,可是他的妻妾,並沒有被他的假象矇騙住。
    
假象也是一種現象。表面上看,假象給人一種同事物本質完全相反的印象,但“假象的東西,是本質的一個規定,是本質的一個方面,本質的一個環節。”這個齊人的假象,正暴露出他本質中虛偽和卑劣的一面。
    
有些人有意識地說謊作假,隱瞞事物的真相,以為這樣便可掩盡天下人耳目;但在事實面前,總是會原形畢露的。

男子漢大丈夫,千萬不要象那個齊人一樣:讓妻子兒女、全家老少,為之蒙羞啊!
   
二、下棋與求學

秋先生是一位全國有名的棋手。他有倆個徒弟,同時跟他學下棋。倆人當中,一個人在學棋時,精神完全貫注在棋上,靜心聽講;而另一個人,雖然也在聽講,但心裡卻一直想著有一群大雁將要從這裡飛過,準備張弓搭箭,去射它們。
    
倆個人同時學習,學的都是一樣,智力也差不多;可是,結果卻大不相同。

(出自《孟子•告子上》)

【附言】

學習必須專心致志,開動機器,就是說,要善於使用思維器官。同樣的條件,而學習結果卻大不相同。其原因,就是因為一個聚精會神,將腦筋用在學習上;面另一個卻是三心兩意,將腦筋用在別的事情上。
        
三、與民同益,越大越好

齊宣王沉湎於聲色犬馬,成天飛鷹走狗,到處圍獵。
    
有一天,齊宣王問孟子說:“我聽說周文王的獵苑,足足圍了七十裡,有沒有這件事?”
    
孟子回答:“書上是這樣記載的。”
    
齊宣王吃驚地問:“其獵苑,難道真有這麼大嗎?”
 
孟子答道:“當時,老百姓還嫌太小呢。”   
    
齊宣王嘆了一口氣說:“唉,寡人的獵苑,只圍了四十裡,老百姓都嫌太大了。他們真不通情達理。”
    
孟子說:“文王的獵苑,雖然方圓七十裡,可是,老百姓可以進去砍柴,進去捉野兔。文王和人民,一同使用這獵苑,因此,人民嫌它太小。而您呢?”孟子停頓一下,說:“我初來齊國,問明白了禁令才敢入境,聽說大王的獵苑,不准百姓砍柴拾草,不准隨意進出,如果有人殺死一頭麋鹿,就要判成死罪。這樣,不就等於在國內,設下一個方圓四十裡的陷阱、火坑了嗎?人民嫌它太大,難道不合情合理嗎?”

(出自《孟子•梁惠王下》)

【附言】

同一個苑圃,或以為小,或以為大,統治者和人民之間,在看法上的不同,是因為他們的利益不同所致。與民同益者,越大越好;與民相背者,越小越佳。

摹拭雙眼細察看,唯有親民是關鍵!   

 四、以羊換牛,騙人欺天

齊宣王坐在堂上看書,有個僕人牽著一頭渾身發抖的黃牛,從堂下經過。宣王見了,放下書,問道:“把牛牽到哪裡去?”  
僕役回答:“今天是祭祀日,殺牛祭鍾。”
    
宣王看看那頭牛哆哆嗦嗦害怕的樣子,說:“放了它,我不忍心看它這副可憐相。它沒有罪過,卻要被送去死地,這有悖於仁慈。”    
 
僕役問道:“把牛放了,鍾(釁鐘祭神)還要不要祭呢?”    
 
“神怎麼能不祭?”宣王沉吟了一會兒,說:“這樣吧,換一頭羊,殺了去祭鍾吧。”

(出自《孟子•梁惠王上》)

【附言】

齊宣王大發慈悲,救了一頭牛的命,卻換了一隻替罪羊。這是因為,不管齊宣王有多大的“憐憫心”,他要搞“釁鐘祭神”的目的,不可改變。因而用一頭牲畜,供做犧牲品的需要,是不會改變的。以羊換牛,以小易大。先舍兵保馬,不得已時,再捨車保帥。不過如此。

神目如電,洞察幽微;騙人欺天,有何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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