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0年12月24日】
《說文解字》裡對「王」的解釋是: 「王:天下所歸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參通之者王也。」孔子曰:「一貫三為王。」凡王之屬皆從王。」
一個生命,貫穿三個層面。從人的層面看,他是個和別人一樣的人;從地的層面看,他是芸芸眾生,萬事萬物的總和;從天的層面看,他是神,是造就眾生與萬事萬物的根本。
所以,在這些古代聖王的修行路上,出現了這樣的思路:
別人犯了錯,其實是我的錯。 (「百姓有罪,在予一人」《說苑·君道》)
天災人禍,百姓受苦,這些其實也都是我的錯。(湯禱桑林《呂氏春秋.順民》)
他們這樣想的時候,其實沒把自己當成一個普通的人,而是站在了更高的層面,承擔起更大的責任,承認自己是眾生之王。真能做到,那更高層次的神就承認他是這一層的王。老子曰:「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不祥,是為天下王。」
那麼,如果真是他們的錯,到底錯在哪裡了呢?
錯在心不正,也就是有執著。
比如,君王好色,就會搜羅天下美女來滿足自己的慾望。後宮三千佳麗也不夠,慾壑難填。然而養著這麼多女人花費很多啊,造宮殿,用奴僕,總之吃喝玩樂一切都得要最好的。王公大臣隨之效仿,整個國家奢侈之風漸長。這一切的享樂,都建立在老百姓的痛苦之上:大興土木就得徵用民工;搜羅美女會導致不少人家破人亡;巨大的花費意味著苛捐雜稅,榨取民脂民膏...漸漸的民怨四起,國家開始動盪。
再比如,王者執著於親情,那麼就做不到「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麼大小官員的親人犯了法,是不是也可以免罪?這樣一來,法律制度就被破壞了。有人免罪,就有人蒙冤。冤獄一多,民怨沸騰,同樣導致朝政不穩,以致天下大亂不治。
所以,王者的任何一個執著,都會導致百姓的痛苦,國家的災難。相反的,王者無執無漏,則天下太平,百姓安居樂業。也許這就是老子說的「無為而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