誦讀《幼學瓊林》:文臣(十一)

紫穹


【正見網2022年11月02日】

【原文】

鮮于子駿,寧非一路福星;司馬溫公,真是萬家生佛。

【注釋】 

鮮于子駿:複姓鮮于,名侁,字子駿,宋代人,蘇軾好友。為官清正,辦事幹練賢能,蘇軾稱其為政「上不害法,下不傷民,中不廢親」,如此三難之事,子駿皆能妥善處理。

子駿曾擔任京東路等地方轉運使。路,是宋朝一級行政區的名稱,長官為轉運使。赴任前,司馬光對他極為不捨,認為他賢能,本該在朝堂,卻不得不前往地方為官。贊他為「一路福星」(一方百姓的福星),並期待天下如能有一百個子駿分布在各地就好了。

司馬溫公:司馬光,宋宰相,被封為溫國公。編撰的史學巨著《資治通鑑》成為後世治國的寶典。他一生至誠求真,生活簡樸,性情淡泊,恩德遍布,被譽為「萬家生佛」。 

【譯文】 

宋臣鮮于子駿,總能奉命到地方去賑災解難,救助一方百姓,被稱為一路福星,多希望天下並不僅僅是他這一路福星啊;司馬光平生至誠高潔,德惠遍及天下,真不愧被譽為萬家的活菩薩。 

【點評】 

這節內容涉及兩位德行高尚的賢臣。

司馬光家喻戶曉,人們說他治國的政績並不太突出,相對保守。是否如此,我們不做評判,也許是人生各有使命,也許是宋代能臣輩出,變革激烈,他選擇了一條模仿聖人對社會進行道德教化的路。

因為我們能清楚看到,他的貢獻更在於德行上的教化以及對古代先祖文化的保留和發揚。他將儒家聖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要義,運用在了修史上,一部《資治通鑑》將戰國到宋前上下三千年的歷史的各種典型的興亡教訓,有理有據,非常具體翔實地闡發出來,使得學習歷史的價值一目了然:治國甚至修身齊家的智慧,為何人要重德守禮的教訓,都在其中一一闡明。使得君臣平民,皆可系統深刻又輕鬆形像地得到人生智慧的啟發,這是他最大的功德。此事可謂流芳百世,惠及千秋。此為言傳。對大眾不分等級的言傳德育。說是帝王貴族級別的教育普及給了普通大眾,也不為過。

再看身教。在日常生活,他做到了一生在家孝悌、愛妻,侍兄如父,終生不納妾,與夫人白頭相守;對外真誠守信,忠義奉公,一生不撒謊。在物質上極為淡泊,雖曾貴為宰相,生活極為簡樸,妻子去世時,他無錢安葬,典當僅剩的田地才完成此事。可以說他以實際的行動做到了誠實正直,憂國愛民的君子的德行。此為身教。

儘管他算不上完人,不能稱作真正的佛,但可以理解人們敬重有德者的心理。同時人們將德行高尚的人敬為神佛一樣,也證明了一點,那就是:古人對神佛極為敬仰,一個凡人能被譽為神佛,那是對德行極高的讚美,最大的榮耀。

如果用中醫治病來比喻,司馬光治國注重上醫治未病的德化教育。

而鮮于子駿,相比之下,他為政更像扁鵲,待到病重時找他治理,仿佛有起死回生的能力。

他德才兼備,擅長處理棘手的難題。對儒家為政重德的要義,領悟的十分到位,既有原則綱領,又能靈活機變,避免教條。他處理政務能臨危不亂,心態平和理性。行動幹練穩重,不走極端。

比起司馬光,他更適合處理具體的突變的國事,因而政績相對突出。常常被派往地方處理棘手的政務。很被皇帝信賴。這才有司馬光對他「一路福星」的讚美。

他的具體例子我們在下邊的故事裡詳解。

【故事】 鮮于子駿  遵上護下雙全法

事情發生在王安石推行新法的時期,王安石改革的出發點當然是為了富國安民,但改革太激進,就會犯下急於建功走極端的毛病,必然會出現很多的漏洞,反倒演變成害民。

當時有一項叫青苗法,目的為了勸農,官府在青黃不接時,直接以較低的利息借錢糧給貧困的農民,收穫季節再還錢給官府,這樣國家增加收入,農民也可借到利息較低的錢糧,避免民間的高利貸。但需要家境較好的上戶人家做擔保。

可是這樣一來,上戶要擔風險,很不情願,因為貧苦農民即使借到,到了規定時期又不一定還得起,政府又無法象民間那樣自由商量延期還貸。這樣出了很多問題和矛盾,上戶受損不平,很多農民也因此苦不堪言。但不少地方官員怕得罪王安石,不管自己管理的地區具體情況如何,一律機械地執行新法。

鮮于侁在利州路為官時,老百姓覺得借貸政府發放的青苗錢,壓力和負擔更重,所以沒人要求發放。鮮于侁也不勉強他們。覺得這樣既沒有違反新法推行的原則,也不害民,就該這樣做,心安理得。有人想害他,就向王安石詆毀他,王安石急於推新法,控制不住情緒,就很生氣,派人責問他。鮮于侁說:「青苗之法,老百姓要求辦才給與,老百姓不自願,哪能強迫他們呢?」

此話確實合乎情理,王安石也就沒再說什麼。這證明他心中為民為國,但也懂得做事要有度,為官想到的是百姓和國家,自己的名聲政績,根本不在意。沒有私慾,必然平和無懼。如果王安石能冷靜謙虛,意識到自己有急於建功的心態,就能聽取各家意見,完善不足,妥善平衡好各種關係,甚至可能獲得所謂反對派的支持和智慧。新法也就不會這麼快失敗。中庸之法,本為孔聖人的教誨,可惜懂得運用的人並不多。

新法中還有一項助役法,讓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報應交納的助役錢。利州轉運使李瑜定40萬,鮮于侁反對說:「利州地瘠民貧,交20萬就行了。」李瑜不聽勸阻,結果各路所定的役錢都沒完成,神宗肯定了鮮于侁的意見,讓司農曾布頒布下去作為標準。因此貶黜李瑜,提升鮮于侁任副使。這件事也說明他既能遵行新法,又能考慮百姓實際的情況,做到蘇軾說的:上不害法,下不傷民。

鮮于侁辦事極為幹練。在作永興軍判官時,萬年縣的縣令動不動就抓人,抓了幾百人關在監獄裡,弄得民眾怨言沸騰,但他卻處理不了,很長時間也沒結果。鮮于侁於是被派去接手這些案子,幾天就理清案件,監獄為此一空。

元豐二年,揚州治理又因多年積壓不少問題無人能解,鮮于侁被任命為揚州知府。神宗皇帝對他說:「揚州是個重要的地方,長期以來找不到好的知府。我如今親自選定了你,你定要好好治理那裡啊!」可見他的治理能力。說白了就是無私奉公,沒有個人私慾,同時深得中庸之道的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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