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9年08月23日】
楊堅為北周宰相時,尉遲迥舉兵造反,進攻懷州。劉行本率領官吏百姓,抵抗了尉遲迥的進攻。因功任命為儀同,賜爵文安縣子。楊堅當了皇帝後,任命劉行本為諫議大夫,代理治書侍御史。不久,又升任他為黃門侍郎。
有一天,楊堅皇帝向一個小官發怒,在大殿前抽打他。劉行本勸諫說:「這個人向來清正,他的過失又很小,希望陛下稍加寬容。」皇上不理睬。
於是劉行本就正面上前說:「陛下不認為臣不正派,才把臣安置為近侍大臣。臣說的如果正確,陛下怎麼能夠不聽?臣說的如果不正確,應當交給法官,以申明國法,哪能輕視臣而不理睬?臣所說的並不是私事啊。」講完話後,就把朝笏,放在地上,退下去了。
皇帝馬上鄭重其事地向他道歉,也原諒了被抽打的那個小官。
雍州別駕元肇,告訴皇帝說:「有一個州吏,接受別人饋贈的三百文錢,按法律應當杖責一百。因臣剛剛到那裡的時候,就向當地傳達了這條法令。這個州吏故意違背,是對臣的藐視,請增加這個州吏的徒刑一年。」
劉行本知道了此事,批駁元肇說:「律令的執行,朝廷已發布了詔書,和百姓作了規約。現在,元肇竟敢只重視他的命令,輕視國家法規。強調個人的權威不可違犯,個人的言語一定要執行,而忘記朝廷的大信,破壞國法而收取個人的權威,這不是人臣的準則(原句:「欲申己言之必行,忘朝廷之大信,虧法取威,非人臣之禮!」)。」皇帝讚美了劉行本,賜給絹百匹。
(事據《隋書•劉行本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