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文鞭影》五微(3):卜商受過 伯玉知非

正見神傳文化編輯小組


【正見網2010年05月30日】

【原文】

bǔ shāng shòu guò,bó yù zhī fēi。
卜商受過,伯玉知非。

ㄅㄨˇㄕㄤ ㄕㄡˋㄍㄨㄛˋ,ㄅㄛˊㄩˋㄓ ㄈㄟ。 
卜商受過,伯玉知非。

【注釋】

(1)卜商:字子夏,春秋時代衛國人,孔門十哲之一。小孔子四十四歲,勤奮好學,與子游被孔子譽為文學第一,並稱“游夏”。孔子去世後,離開魯國到魏國西河(黃河西岸地區,今屬陜西)講學,弟子眾多,儒家重要經典多由他和弟子整理成定本。知名弟子有魏文侯、田子方、段干木、李克(悝)、吳起等,後來魏文侯置博士官,是以國力推行孔教之始。
(2)受過:接受責難。
(3)伯玉:蘧瑗(qú yuàn,ㄑㄩˊ ㄩㄢˋ),字伯玉,春秋時代衛國大夫。其品德高尚,以賢德聞名,曾事衛國三公(獻公、襄公、靈公)。孔子與他相交深厚,幾次到衛國,多居伯玉家中。
(4)知非:反省過失。

【語譯】

子夏接受曾子的指責而坦白認錯,蘧伯玉五十歲時明白四十九年來的錯誤。

【人物故事】

《禮記‧檀弓》記載,子夏(卜商)因喪子而哭瞎了眼睛。曾子前來慰問說:“我聽說要為朋友失明而哭泣。”曾子哭,子夏也哭,並說:“天啊!我無罪呀!”曾子憤怒的說:“卜商,你怎會無罪呢?我和你侍奉孔夫子在洙水和泗水之間,你退而終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百姓把你比作孔夫子,這是你的第一條罪;父母過世,百姓沒聽到你有何特異之處,這是你的第二條罪;兒子死了,你哭瞎了眼睛,這是你的第三條罪。還說你如何無罪嗎?”子夏丟下手杖而下拜說:“我錯了!我錯了!我離群索居也已經太久了!”

明唐伯元《禮篇》記載,西周衛國的蘧伯玉,五十歲時,知道過去四十九年的過錯。有一回,衛靈公和夫人南子夜間閒坐,聽到車聲轔轔作響,到了宮門就停了。南子說:“此人必是蘧伯玉。”衛靈公說:“如何得知呢?”南子說:“按照禮制,乘車時經過國君宮門要下車步行,見到君主駕車的馬要手倚車前橫木俯身敬禮,表示對君主的尊敬。君子不因身處暗處就墮落了品行。蘧伯玉是位賢大夫,禮敬君上,此人必不會因為隱蔽昏暗就廢了禮制。”衛靈公派人去問,果然是蘧伯玉。

【說明】

子夏對兒子過分疼愛,喪子的哀傷甚至超過喪親,因而被曾子所詬病。其實人死不能復生,節哀順變還是較為正確理智的做法,否則哭瞎了眼睛又有何用呢?而子夏能勇於認錯,也很可貴。

蘧伯玉光明磊落,不欺暗室,不因為在沒人看見的地方,而有所欺瞞。《孔子家語》記載,衛國大夫史魚,勸衛靈公進用賢人蘧伯玉、罷退佞臣彌子瑕,衛靈公始終不聽勸告。史魚死前告訴兒子:“生而不能正君,則死無以成禮。”交代兒子不以禮制安葬他,而暴屍窗下以“尸諫”國君。衛靈公見此深受感動,進蘧伯玉而退彌子瑕。《論語‧衛靈公》裡孔子稱讚二人,“君子哉蘧伯玉!”“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像箭一樣正直)。”蘧伯玉、史魚的行徑都讓人見識到正直坦蕩、堅守正義的古人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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