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1年12月22日】
【原文】
lìng gōng qǐng shuì ,cháng rú shū mín。
令公請稅,長孺輸緡。
ㄌㄧㄥˋㄍㄨㄥ ㄑㄧㄥˇㄕㄨㄟˋ,ㄔㄤˊㄖㄨˊㄕㄨ ㄇㄧㄣˊ。
【注釋】
(1)令公:裴楷,字叔則,西晉河東聞喜(今屬山西)人,晉武帝時為侍中,惠帝時封臨海侯,任中書令。
(2)長孺:楊長孺,字伯子,號東山先生,南宋吉水(今屬江西)人。楊萬裡長子,曾任湖州、贛州、廣州、福州知州。
(3)輸:交納。
(4)緡:穿銅錢的繩子。指成串的銅錢,每串一千文。
【語譯】
裴楷請梁王和趙王,捐出稅錢賑濟貧困百姓;楊長孺以個人俸祿,為貧民納稅。
【人物故事】
據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德行第一》,梁王、趙王,是晉國的近親,貴重於當時。裴令公每年請二王將封國的租稅錢幾百萬,用來救濟親族中貧困的人。有人譏笑他說:“為何乞討財物來施以恩惠?”裴令公說:“減損有餘,以彌補不足,這是天之道啊!”
據宋代羅大經《鶴林玉露.甲編》,士大夫若貪愛一文錢,他就一文不值了。陳簡齋在詩中說:“從來有名士,不用無名錢。”(歷來名士,從不用不正當的錢。)楊長孺曾對我說:“士大夫能夠清廉,就有七分是人了。因為公正、忠誠、仁愛、明智,都由此而生。”楊長孺,有清廉的節操,高超的文筆,繼承發揚前人的詩文和美德。他曾治理番禺(pān yu,ㄆㄢ ㄩˊ,今屬廣東),將卸任時,存有薪俸錢七千串,全都用來替貧民繳納租稅。有一首詩說:“兩年枉了鬢霜華,照管南人沒一些(或作沒一褂)。七百萬錢都不要,脂膏留放小民家。”(《代民輸租》)宋寧宗問當今廉吏,名臣真德秀上奏說,楊長孺治理福建期間,不侵占分毫公款,為當今廉吏。
【說明】
裴楷常把車馬器服送給窮困之人,也請求梁王、趙王以稅錢救濟貧困,有著人飢己飢的精神,展現出他仁愛的胸懷。楊長孺認為為官清廉,不貪別人財物,“便是七分人了”,因為個人私慾淡了,做人應有的道德也應運而生。
楊長孺任職廣東經略安撫使、知廣州事時,嶺南眾官員只有他以清廉著稱。皇帝下詔獎勵他,說他清廉好似東晉清官吳隱之。當地百姓為他立像與吳隱之合祠。任福建安撫使時,皇帝親族多年積欠租稅,他把豪族綁到府衙責問:“爾(你)為天子親,我為天子臣,爾犯天子法,我行天子刑。”豪族震驚,全繳了稅。楊萬裡、長孺父子,視金玉如糞土。楊萬裡出任江東轉運副使時,有俸給萬串,留在府庫中,棄之而回。家中生活簡樸,以土為階,以不適於建築的櫟木為屋樑,如田家老農,三世不曾增修房屋。將病死時,沒有入斂的衣衾,適逢趙季仁饋贈。史良叔來訪,舉目所見,皆可敬可仰、可師可法,因此命畫工畫了圖才離去。(據《廣東通志》、《福建通志》、《鶴林玉露.丙編》)
其實人縱有萬貫家財也帶不走,世間一切轉眼成空,唯有清高的品德才最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