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精選今譯:呂僧珍不私親戚(共二文)

鄭重


【正見網2012年09月28日】

【原文】

僧珍在任,平心率下,不私親戚。從父兄子,先以販蔥為業,僧珍既至,乃棄業欲求州官。僧珍曰:“吾荷國重恩,無以報效,汝等自有常分,豈可妄求叨越,但當速反蔥肆耳。”僧珍舊宅在市北,前有督郵廨,鄉人咸勸徙廨以益其宅。僧珍怒曰:“督郵官廨也,置立以來,便在此地,豈可徙之益吾私宅!”姊適於氏,住在市西,小屋臨路,與列肆雜處,僧珍常導從鹵簿到其宅,不以為恥。  

 ——《梁書•呂僧珍傳》

【今譯】

 (南朝梁武帝時大臣) 呂僧珍,以前,在任南兗(讀演)州刺史期間,帶領下屬官員,公正地處理事務,不偏私自己的親屬。

呂僧珍的堂侄,原系以買賣香蔥為業,他見到呂僧珍回到故裡任官,就放棄本業,要求來刺史官衙任職。呂僧珍對他說:“我蒙受朝廷厚恩,沒有什麼來報效國家。你們應各自安守本分,豈能有過高的盼求?你應當趕快回到蔥鋪裡去,繼續操持舊業!”

呂僧珍的舊宅,在街市的北面,大門外是舊時督郵(漢代郡的屬吏,代表太守督察縣鄉)的官署,鄉裡人都勸他拆遷舊署,來擴建自己的住宅。僧珍聽了很惱火,說:“這是督郵的官署呀!自從建制以來,就設在這裡。我怎麼能把官署拆掉,來擴建自己的私房?”

呂僧珍的姐姐,嫁給一家姓於的人家,住在街市的西面,房屋很小,又靠近街道,夾雜在一些店鋪中間。呂僧珍時常帶著他的侍從衛士,到她(他的姐姐)家中探望,不以她的住房簡陋,而感到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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