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10月21日】
【原文】
魏以崔亮為吏部尚書。亮奏為格制,不問士之賢愚,專以停解日月為斷。沈滯者皆稱其能。洛陽令薛琡書言:“黎元之命,繫於長吏。若使選曹,唯取年勞,不簡賢否,義均行雁,次若貫魚,執簿呼名,一吏足矣。數人而用,何謂銓衡?”書奏,不報。其後,甄琛等繼亮為吏部尚書,利其便己,踵而行之。魏之選舉失人,自亮始也。
——《綱鑑彙纂》
【今譯】
北魏朝廷,任用崔亮為吏部尚書。崔亮奏說:建立一種叫“停年格”的選官制度,不論官吏的品德與才能如何,一律以任職期限的長短,來決定取捨。一些多年沒有升遷的人,都被稱讚為“有才能”,而得到提升。
洛陽縣官薛琡,向朝廷上書說:“老百姓的命運,與官長的是否稱職有密切關係。如果選官,僅僅取決於年月久暫,不去考察德才兼備與否,這種憑做官年限錄用,如同列隊飛翔的大雁;按年資次序,入好像銜尾相隨的游魚,那就只消手拿簿冊,點點名字,有一位書吏也就夠了。象這樣挨著個兒用人,還用得著什麼負責評量人才的吏部呢?”
這封書,呈上去後,朝廷沒有答覆。此後,甄琛等人接替崔亮,當吏部尚書,貪圖自己方便,也跟著這樣做。北魏的這種選拔官吏辦法,埋沒人才,就是從崔亮開始的。這簡直成為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