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鑒今:張泰為民請命

慧勉


【正見網2015年10月20日】

張泰是廣東順德人,明朝成化二年(1466年)進±。曾經當過沙縣(今福建省沙縣)知縣。明憲宗時代(即成化年間),萬貴妃干政,做了不少壞事。富於正義感的張泰,曾與其他幾位大臣,共同上書諫止。因此,惹惱了皇帝,被懲打數十大板,幾乎喪命。別人勸他今後多為自己的安危著想,他卻說:“為官當主持正義,不願苟活!”

弘治五年(1488年)他又被起用,要他去雲南鎮壓那裡的少數民族叛亂。他不但用計完成了軍事任務,而且設法為那裡的百姓,做了不少好事。

那時,滇池經常洪水泛濫,給沿湖百姓造成災害。張泰動員民工,修起環湖大堤,防止了洪水為害。回京以後,他又為民請命,向孝宗皇帝上書,一是建議停止徵收織造稅,撤消織造內臣機構;二是要求減收皇家的莊園和貴戚莊田裡受災佃戶的租賦;三是希望給京都地區的受災百姓,發放耕牛和種子。可惜,雖然他的這些建議,都是為國為民的,但是大部分沒有被採納,只是發給災民耕牛這半條建議,被孝宗接受,下詔頒行。

弘治初年,西北地區號稱“小王子”的蒙古暴邪殘部,不斷騷擾永昌(今甘肅省永昌縣)地區邊境,給邊民造成很大損失。但那裡的甘肅游擊(官名)魯麟,卻把責任推到一個叫陶禎順的將領身上,而總兵官劉寧又上書,奏告守將不和。情況複雜。孝宗派張泰,去調查情況。張泰去後,經過調查,向孝宗奏告了實情:原來那裡的鎮守官,是朝廷派去的太監傅惪(讀德),他與前任總兵官周玉,合謀侵奪民田;而巡撫馮續,又剋扣軍餉。他們一心營私,卻對邊防不做準備,以至“小王子”多次犯邊,他們竟沒有認真抵抗,結果損失六百多士卒,各種牲畜二萬多頭。邊防出了這樣大的問題,他們竟不向中央朝廷報告。接到張泰的報告後,孝宗大怒,處分了這幾個不稱職的邊將。

通過這次調查,張泰又了解到:甘州(相當於今甘肅省的大部分)地區的肥沃的土地,大都為太監和武將們所占有,但他們卻把這些土地的賦稅負擔,轉嫁到農民的頭上。

張泰不但向皇帝稟報了這一情況,同時還提出建議:甘州五衛(今甘肅省張掖市)城北有個草湖,是供戊卒在岸邊放牧用的,也被太監和武官們強占了。這些土地,都應歸還給農民和部隊。這一次,孝宗皇帝,完全採納了張泰的建議。

薊州(治所在今天津市薊縣)百姓的土地,大部分被占作馬場牧地,就連御馬監的土地,也被侵占。皇莊裡的貧民,都已經沒有了生路。孝宗曾多次派人去調查和解決,這些人都沒有完成任務。

這一次,孝宗見張泰解決問題有方,便派他去解決這個老大難問題。張泰通過明察暗訪,在民間找到了一份永樂年間,也就是七十幾年以前的土地底冊,使他有了解決問題的依據。他再根據這些年的變遷,把那些被強占的九百三十多頃土地,歸還了它們的本主。御馬監被侵占的土地,也都找了回來。

(事據《明史•張泰傳》《明史•韃靼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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