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10月30日】
一、愛妻跪地求調女婿,王翱堅拒!
王翱,字九皋,鹽山(今屬河北)人。他是明朝大臣,永樂年間考中進士,先是任御史,後升為右僉都御史。他於正統七年(1442)提督遼東軍務,景泰三年(1452)又總督兩廣軍務,第二年便升任吏部尚書,後加太子太保銜。他是朝廷老臣,深得明英宗的敬重,召他便殿應對時,常稱他先生而不稱其名。
王翱為官廉潔,他十分痛恨那些貪贓枉法的官員。宣德元年,由於宰相楊士奇的推薦,他擔任御史。當時官吏犯了罪,不論輕重,均可用錢自贖還職,王翱特上疏諫言:贓官只許其贖罪,不許其復職,以懲戒那些貪贓枉法之徒。這條意見,被朝廷所採納。
他任右僉都御史時,曾受命出鎮江西,他抑制奸吏,懲罰貪官,深得百姓愛戴。他任吏部尚書時,謝絕一切私人請謁,常年住在官衙中,除了每月或年節,拜謁祖先祠堂外,從來不回家中,以防私弊。薦舉了別人,從來不讓本人知道。他說:“吏部薦舉人,並不是為了私人的恩怨。”王翱從遼西還朝時,有個與他共事的太監,送他幾顆很好的明珠,他不肯接受。太監笑著對他說:“莫非你以為這是貪贓得來的嗎?告訴你,這是朝廷賞賜給我的。”王翱見推辭不掉,不得已收了下來。但待到這個太監死後,他便將這幾顆明珠,完好無損地歸還給了太監的侄子。
王翱嚴於律己,平時生活極其儉樸。他雖然官職不小,但家中卻十分貧窮,房屋破舊。後來,還是朝廷知道其家境後,代王翱在他的家鄉鹽山,造了一所房子。
按照過去封建時代的慣例,父親做官,子孫可以得到庇蔭。王翱的孫子,因庇蔭而入了太學,他卻不讓孫子去應科舉考試。王翱對孫子說:“你不要妨礙那些貧寒學子的仕進之路。”王翱當御史時,其夫人曾偷偷為他納一小妾。過了半年,王翱知道了此事,對夫人發怒道:“你為什麼破了我的家法!”當天就給以錢物,將那位小妾,完好無損地送回她的家中。
王翱有個女兒,嫁給在京郊做官的賈傑。王翱的妻子對女兒十分寵愛,常常接女兒回家來住。女婿賈傑,對此很不高興,有一次,他很生氣地對妻子說:“你父親現任吏部尚書,大權在握,調我到京城中做官可說是易如反掌,為什麼還要像現在這樣,不斷來來去去地瞎折騰!”
王翱的妻子聽到女婿的話,覺得很有道理,便有心找了一個機會,對丈夫說起將女婿調進京城之事。不想王翱為此大怒,猛地一推桌子,把他一貫敬愛的夫人的臉,也擊傷了。王翱的女婿賈傑,始終沒有能夠調動職位。
王翱不為女婿調職這件事,十分有名!在洹詞寫的《記王忠肅公翱二三事》、《續說郛•高德錄》等文中,對這件事都有記載。兩文中載:王翱夫人聽到女婿提出調職要求後,趁王翱下朝回家,特意備辦酒席給丈夫吃,趁丈夫高興,跪下地,說出女婿的小小請求及自己的心願。王翱聽後大怒,以至順手拿起桌上的器具,砸傷了夫人,立刻便回官府中去,住了好長時間不回家。儘管情節與正史所記,稍有異同,但大同小異。所以,這個故事是可信的。
由以上種種事例,可見王翱為官,除了自己以身作則以外,對其家屬、子女等的要求,是何等的嚴格。
(《明史•王翱傳》)
二、孫廷銓不讓兒子沾光
孫廷銓是明末崇禎年間進士,明朝時曾任推官。清朝建立後,他於順治元年(1644)被任命為天津推官,第二年,由於別人的推薦.升任吏部主事、郎中。順治十年(1653)又升為戶部侍郎,後來歷任兵部、戶部、吏部尚書。康熙初,拜內秘書院大學士。
孫廷銓在朝為官,廉正慎明,決不徇私。他任吏部尚書多年,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因此,手下的官吏,都不敢營私舞弊。孫廷銓在京城中做官,兒子孫寶侗,就在他身邊讀書習文。孫寶侗很有才氣.學習刻苦認真,書讀得很好。但是每逢鄉試之時,孫廷銓總是將孫寶侗打發回老家去,不准他在京城中參加考試。因為過去封建時代的科舉制度規定,凡應考士子一定要在原籍參加考試,否則就叫做“冒籍”,一則違反規定,二則要被取消考試資格(如考中舉人後被發現,也會被革去功名)。孫廷銓當時任吏部尚書,大權在握,如果開開後門,是完全可以讓兒子在京城參加考試的。但是,孫廷銓堅持不肯這樣做,他對兒子解釋道:“我做了朝廷的官員,你在這裡又稍稍有點文名,如果哪一個想要拍馬屁,讓你考中了,以此以後,來跟我套近乎、拉關係,要我為他徇私,那麼,我就再也無法做到廉明公正了!”
由於孫廷銓始終堅持不準兒子沾一點點自己的光,孫寶侗回家鄉參加了多次鄉試,卻始終是個秀才,沒有能夠考中舉人。
(《清史稿•孫廷銓傳》、《池北偶談•孫文定戒子》)
三、鄂爾泰戒弟奢侈
清朝鄂爾泰,姓西林覺羅氏,字毅庵,是滿洲鑲藍旗人。他是康熙時的舉人,授三等侍衛。雍正時,為江蘇布政使,又升為廣西巡撫、雲貴總督。雍正四年(1726),他建議在西南少數民族聚居地,實行“改土歸流”,廢土司,設府縣,任官員,駐軍隊,加強行政管理,被朝廷採納。後來,他又任保和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督巡陝甘軍務,成了雍正皇帝的心腹。乾隆皇帝即位後,又任軍機大臣,總理朝政。
鄂爾泰的官位很高,他的弟弟鄂爾奇,也官居顯要,曾做到戶部尚書兼步軍統領。鄂爾泰雖官高位重,卻不尚奢華;他的弟弟鄂爾奇,卻跟他恰恰相反,生性喜歡奢華。
有一次,鄂爾泰退朝以後,偶爾順便到弟弟的書房中去小坐。他一掀門帘,打算進去,只見書房中陳設得十分華麗;鄂爾奇所交往的客人,也都奢豪顯貴。鄂爾泰一見之下,很不高興,連門也沒有進,便轉身走掉。
鄂爾奇見哥哥這樣,一時摸不著頭腦,好生驚訝,急忙追上去,問鄂爾泰為什麼不進書房去。鄂爾泰站在院中,極其嚴厲地責備鄂爾奇道:“你還記得我們兄弟倆,當年沒有房子住,只好住在祠堂裡的情景嗎?如今偶爾得志,你就這樣奢侈,講究排場,我看災禍馬上就要降臨到頭上了!”
鄂爾奇挨鄂爾泰的一頓責備,心知不妙,立刻跪下,承認錯誤,鄂爾泰才算作罷。
鄂爾奇雖然在鄂爾泰面前,做出認錯的樣子,卻絲毫沒有真心悔改之意。以後,鄂爾奇只是做表面文章給他哥哥看,知道鄂爾泰要到他那裡去時,便預先將珍貴豪奢的物品,都收藏起來;叫那些狐朋狗友們,也暫時先躲避開,不給鄂爾泰看到。以求隱瞞一時,過後,仍然是老樣子。
乾隆十年(1745),鄂爾泰因病請求解任,乾隆皇帝還不想讓他退休,加以慰留。不料沒有過多久,鄂爾泰便去世了。乾隆皇帝深為惋惜,下詔讓鄂爾泰配享太廟,併入賢良祠賜祭,又賜諡號曰文端,對他可說是優禮有加。
但是,其弟鄂爾奇,在乾隆十一年(1746),也就是他哥哥鄂爾泰剛剛去世之時,卻被直隸總督李衛,上章彈劾,說他壞法營私,紊制擾民。朝廷經過調查,證實李衛的彈劾,完全屬實。本當從重治罪,乾隆皇帝念其哥哥鄂爾泰生前,對朝廷功勞卓著,才饒恕他,免其一死。
鄂爾奇不聽哥哥鄂爾泰的教誨,到最後,終究還是自己倒了霉。所以,人若有過,必須真改。欺上瞞下,弄虛作假,到頭來還是真相大白,罪有應得!
(《清史稿•鄂爾泰傳》、《郎潛紀聞三筆•鄂文端公泰戒弟侈之先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