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鑒今:海瑞不怕死不愛錢 不結黨營私(數文)

陸文農


【正見網2019年06月24日】

一、海瑞一輩子「不怕死,不愛錢,不結黨營私。」

明代周暉《金陵鎖事》記載:

海瑞,字汝賢,號剛峰,廣東瓊山人。曾任知縣、戶部主事、吏部右侍郎、右僉都御史等職。為官清廉、剛正,為人傳誦。
    
都御史海瑞,死在任上,他的同鄉、也在南京做官的只有戶部的蘇民懷一人。蘇民懷清點他做官的財產,竹籠裡有八兩俸金,一塊兩丈長的葛麻布,幾件舊衣服。像這樣的都御史,真是難得。王鳳洲司寇評價他說:「不怕死,不愛錢,不結黨營私。」這「三不」把海瑞的一生都評價盡了,即使用千萬字阿諛奉承他,哪能超過這「三不」的好評價?

【評點】
海瑞在歷史上,以清廉剛正享有盛譽,王鳳洲以「不怕死,不愛錢,不結黨營私」評價他,簡潔而中肯。他死後的遺產,則印證了他的清廉正直,一生做官做到這種程度,不為自己謀私利。這是不言而喻的。海瑞堪稱後世官吏的楷模。
    
二、勇武報國的雕蟲小技!

明代李介立《天香閣隨筆》記載:
    
我的同鄉顧言,是南昌太守,一天設宴招待劉鋌將軍。酒喝到興頭上時,顧言問劉將軍道:「聽說你袖中藏箭,發則命中,手段怎麼這樣高超呢?」

劉將軍說:「我是個軍人,以勇武報國。這不過是對付緊急情況的雕蟲小技罷了。」

顧言想親眼看看,請求劉將軍發射一下,以取樂。於是,劉將軍把座位,搬到前窗,要人在座位後幾十步遠的地方,掛一個銅環,他左手拿著酒杯,右手往後扔箭,十支箭,支支穿過銅環飛出,無一閃失.

【評點】
 袖箭堪稱為一種絕技。劉將軍不看目標,而憑感受,反手擲箭,無不中的,技藝實在高超!純熟的技巧裡,蘊含著長期的磨鍊,因此才達到這樣的境界。

並非人人都要如此。但在現實生活中,各人都須有一技之長。掌握一種技藝,總是有好處的。
    
三、如此「六一居士」

清代褚人獲《堅瓠集》記載:

六一居士:本為宋代文學家歐陽修的號,這裡藉以諷刺某給諫(官職名)的兒子,從六等被升為一等。

某給諫的兒子,是個秀才,已經娶了妻子。每當遇到一年一度的考試,總是請人代筆。學使因為他是朝廷要人的兒子,一定把他的成績,排在一等或二等。一次,某給諫告假還鄉,聽說了這件事,就親自送他的兒子參加考試。考完後,也不讓他會見賓客。這次的試題是「嫂子淹在水裡不用手拉」六句。公子把題目中的「豺狼」寫成了「才郎」,把「權也」寫成了「犬也」。文章的內容,是一片空白,沒有寫出一個字。學使開始不知道他是給諫的兒子,把他排在六等。

給諫大怒,把兒子狠狠打了一頓,兒媳羞愧得上吊自殺了。學使照例在考試結束後,才拜見鄉裡的先生,到拜見給諫時,說話間談到把試題寫錯的事,學使感慨地說:「秀才中有像這樣不通文墨的人!」給諫說:「這就是我那不成器的兒子!」學使一聽,覺得惶恐、慚愧不安,匆匆施了一禮,就告辭走了,立刻把給諫的兒子,又改排在一等。

第二天,有人在給諫的門上題字道:「權門生犬子,烈女嫁豺狼。」又稱公子為「六一居士」。

【評點】
這位給諫,似乎還有些正派,一次告假還鄉之際,斷了兒子請人代筆應試之路,兒子果然露出馬腳。有趣的是,他只有這樣的學識,每次的成績,都排在一等、二等,藉此可以知道以前的學使,是怎樣的弄虛作假,使官場與學海的骯髒,自然顯現。

四、阿諛奉承「親之又親」!

清代青城子《誌異續編》記載:

某縣令接待新知府,禮節不周,下次縣令求見新知府時,新知府堅決拒絕不見。某縣令心生一計,把自己的鄉試、會試卷子拿出來,模仿知府鄉試、會試卷子。一共六篇,從破題直到結尾,沒有一句模仿得不像。又委託了好幾個人,為他先去說情、疏通。知府不得已接見他,盛氣凌人。某縣令一見知府,口口聲聲說:「大老爺是我的恩師。」

知府說:「你我南轅北轍,從來就沒有什麼交往,怎麼這樣稱呼我?」

某縣令說:「我當年立志要取功名,見大老爺高中,文章寫得美妙,空前絕後,就日夜揣摹,爛熟於心,仔細模仿,這才僥倖中了進士。雖然我和大老爺隔了千裡遠,但這實在是很幸運的事。」於是,他將知府鄉試、會試的卷子,朗誦了一遍。又把自己鄉試、會試的卷子朗誦了一遍,說道:「如果不是大老爺,我怎麼能中進士呢?」說完,鼻涕、眼淚縱橫流淌。知府不覺大喜,從此以後,把他引為知己。大概知府的文人氣習沒有褪盡,而某縣令也可算得上巧於逢迎。

【評點】
想逢迎權貴上司的人,總有逢迎的方法。某縣令逢迎新知府,可以說是:會用心計,肯下功夫,從無路的地方,找出一條路來。這本是一場假戲,他演得真真切切,弄得新知府絲毫分辨不出,可見阿諛奉承之技,爐火純清,並且「親之又親」了!
   
五、朱勔的「別有用心」

清代潘永因《宋稗類鈔》記載:

朱勔,宋代人,徽宗時官至防禦使。諂事蔡京,豪奪漁取,聲名極壞。

朱勔穿的錦袍,自稱是徽宗皇帝曾親自用手摸過的。他便把皇帝的手形,繡在錦袍肩膀處。另外,朱勔曾經與皇帝在宮內進餐,徽宗親自握過朱的胳膊。朱勔就用黃帛把皇帝握過的地方纏起來。給人作揖時,那纏著的胳膊竟動都不敢動一下。

【評點】
朱勔的言行,實在荒謬可笑。他如此受寵若驚,表面看是一種極端的個人崇拜,是對皇帝的忠誠敬服。真實呢,他是在有意炫耀自己與皇帝非同一般的關係,宣揚皇帝是何等寵愛自己。這就不僅僅是愚忠愚孝,而是奸佞小人的「別有用心」了。
    
六、三入相位的名臣雅量

清代潘永因《宋稗類鈔》記載:

呂蒙正,北宋名臣,三入相位。卒後贈中書令,諡文穆。
    
文穆公呂蒙正,不記別人的過失。他剛入朝參與政事時,有次進入朝堂,聽到有個朝臣,在帘子後面,指著他說:「這個小子,也能參政麼?」呂蒙正假裝沒有聽見,走過去了。

他的同僚,讓他查詢一下那個說話者,到底是誰。呂蒙正連忙制止了他。罷朝以後,呂的那位同僚還替他憤憤不平,後悔沒有追問下去。

呂蒙正說:「如果一旦知道了那個人是誰,就會耿耿於懷,總也忘不了他。這樣還不如不知道的好。」

當時的人們,都很佩服呂蒙正(三入相位的名臣)的德行雅量。

【評點】
水太清了,魚不能活;無魚之水,也太寂寞!人如果太過於計較別人,一點小事就尋根問底,窮追不捨,這樣只能小事化大,反倒苦累太多!君子不計小人過,以寬宏大量對待別人,處理事情,就順當得多。對人大度,不計小過,於人於己,於公於私,都是利多而弊少。呂蒙正不計較別人對他的譏諷,他並沒有失去任何東西!反而贏得了人們的讚譽!
    
七、殺犬償鹿 妙筆生花

清代潘永因《宋稗類鈔》記載:

鄭清之,字德源,別號安晚。宋代人,官至右承相。卒諡忠定。

鄭清之居住在青田縣的時候,鄭府的一隻鹿,因為吃老百姓的稻子,被一隻狗咬死了。鄭府要求太守,處罰那隻狗的主人。太守手下的一個幕官,草擬了一份公文,上面寫道:「鄭府的鹿,雖然帶了牌子,但是狗不認識字,就咬殺了鹿。現在把某人的那隻狗殺了,償還鄭府的鹿也就夠了。」太守聽從了幕官的意見。

【評點】
鹿吃了別人的稻子,又讓別人的狗咬死了,這是一報還一報,應說沒什麼皮扯。但鹿的主人是權貴人家,狗的主人是尋常百姓,後者就有受懲罰的可能了。幸好那位富有正義感和同情心的幕官!一紙奇妙的公文!救了狗的主人,卻只好讓狗去償命。這則小品,寫得頗有趣味!讓我們從一件小事上,看到了社會世相的某些側影。

殺犬償鹿,妙筆生花。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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