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9年08月03日】
一、小兒插言,官人醒悟
清代潘永因《宋稗類鈔》記載:
常州人蘇掖,官至監司。他家道富有,但生性吝嗇。每次置辦田產,都斤斤計較,不給足錢。為了一分一厘,竟爭得面紅耳赤。他還特別喜歡趁別人困窘、急迫的時候,想出小价錢,購得好東西。
有一次,蘇掖購置一處別墅,與賣方反覆討價還價,爭得不可開交。他小兒子在一邊,看不下去了,說:「大人您可以多出一點錢,我們以後若賣它,也好得個好價錢。」
蘇掖聽了兒子這話,不覺吃了一驚,他從此以後,稍稍有所醒悟,有所改過。
沒有料到,在士大夫中,大家競相互傳誦著他兒子的那句話。
【評點】
蘇掖生性吝嗇,尤其喜歡趁人之危,「以微資取奇貨」。這種人實在是很可鄙的。誰又能保證,他世世富貴、代代榮華呢? 說不準什麼時候,趁人之危、奪人錢財的人,也會有窮途末路的時候。
人啊,無論在什麼時候,都還是大方一點、厚道一點、正直一點好。
小兒插言,官人醒悟。奇哉!
二、一將功成萬骨枯
清代陳尚古《簪雲樓雜記》記載:
清世祖順治九年,漳州被圍困的時間很長,城裡的百姓只剩下一二百人。萬間房屋,都大敞開,房裡空無一人。那一二百人,指著溝裡的白骨,向人訴說他們生前的姓名、家住什麼地方,沒有一點差錯。
到漳州危急的時候.有個讀書人帶著妻子、兒女,關上門,悲號一聲就死了。鄰居的兒子,就把他的屍體,偷去煮著吃,一看死者腸子裡一團團不消化的東西都是紙絮,這鄰居的兒子,不禁放下筷子自殺了。古人說:「一將功成萬骨枯。」
【評點】
這則筆記,勾勒了經歷戰亂的漳州慘狀,危急之際無以充飢的人吃人,戰後的萬家滅絕、白骨累累,實在叫人耳不忍聞、目不忍睹。「一將功成萬骨枯」,陳尚古在重述古人這句話時,顯得萬分沉痛,對於現實人生,人們期望的是和平與安寧。
三、捕魚奇遇
清代《陸長春文集》中 記載:
。
我的同鄉顧某,以捕魚為業。一天,他拂曉起來,划船出港打魚,只見有一具新棺材,扔在蘆葦灘上,歪斜著像要掉進水裡。顧某憐惜它靠近水,就把它拉起來。忽然棺材蓋子脫落了,顧某一看,裡面全是白銀。到了夜裡,顧某告訴妻子,一起划船到那棺材的地方,把裡面的銀子,全拿走了。同時,把棺材裡的一個豬頭,也帶了回來,煮熟後供神,把銀子埋在房子裡,仍然像從前一樣打魚為生。
後來,幾個樣子兇惡、不像乞丐的乞丐,頻繁來到村裡巡察,過了很久,才沒有再來。原來,那銀子是強盜偷的贓物,因為追捕得急,就把它們藏在棺材裡,並在裡面放了一個豬頭,想時間一長,那臭氣傳到棺材外面,人們就不會懷疑。那一群假乞丐,就是一群強盜。
過了幾年,顧某才悄悄地把銀子拿出來,營造房屋,購買田地,過上了小康生活。
【評點】
顧某勤勞、善良,是一個平平凡凡的俗人,見財起私心。事出偶然,顧某所得之財,雖是強盜的贓物,但他壓根就沒想報官,以懲治強盜、物歸原主。而是悄悄地把這筆錢財據為已有。他既有心計,又沉得住氣,多年不動聲色,該打魚還是打魚,最後才慢慢享用。偶而還能施捨給貧苦人。至於強盜,得贓是不義,失贓是活該。只是苦了被盜的人家。
四、大事不可糊塗
清代陳康祺《郎潛紀聞》記載:
張英宰相,曾對人說:「大事情不能夠糊塗(這是第一句)。小事情不能夠不糊塗(這是第二句)。如果小事情不糊塗,那麼,大事情一定會糊塗(第三句是解釋頭兩句的)。」
【評點】
社會錯綜複雜,頭緒萬端。所謂「大事不可糊塗,小事不可不糊塗」,這兩句話,是很嚴肅地告訴人們的處事方法。前一句,叫人守原則,既有做人的原則,又有大事本身的原則,不守原則不能成大事,也無法在社會上安身立命。後一句是叫人放寬胸懷,不要糾纏雞毛蒜皮的小事,任它是與非,反正無所謂。
五、李家奇女子送死養生,捐產助學!
清代陳康祺《郎潛紀聞》記載:
台州太平縣李家的女兒,許配給林家,還沒有出嫁,丈夫就死了,李家女為他送葬,侍奉公公婆婆,直到他們去世。
林家本來很窮,李家女以做針線活謀生,節衣縮食,有多餘的錢,就買田地,積累了十幾年,有田地六十畝。因為林家沒有後代可以繼承,她就把自己的田地,呈報給學使,請求幫助求學的人。每年縣試,取第一名作主,把田地的利息分成四份,以其中的三份,幫助不能參加省試的窮文生,以其中的一份幫助不能參加省試的窮武生。
太平縣的知縣,把這件事,載入了縣誌。這是清朝乾隆間的事情。
【評點】
李家女,沒有出嫁就死了丈夫,仍然盡妻子、媳婦的責任,送死,養生,已是難能可貴。更難得的是,她十多年節儉度日,購買田產,用田產的利息,幫助窮困的文生、武生應試,希望這些人取得功名。這種捐產助學的善行,是值得欽佩的。她的為人,也十分值得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