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0年06月01日】
一、代考中第是何人?
宋代人劉之傑,參加科舉考試,策論的考題,剛作了一道,便覺得腹疼、腹瀉難忍,順手拿起試卷,奔向廁所,把試卷插在廁所的門縫上。腹瀉之後,忘了試卷,直接回去,然後再回到廁所門前找試卷時,已經不見了試卷,他以為這次考試,肯定沒有希望了。沒想到,揭榜之後,他卻名列前茅。
後來,劉之傑的官位,屢升到置制史。有一次,他到州邑去視察,邑宰向他稟告公事後,邑宰說:「以前時,我曾登第,恰好與大人您同榜。我有一語奉告。」
劉之傑聽後,有所敏感察覺,便問道:「你是說考場中的事嗎?」邑宰說:「正是。」
劉之傑便把邑宰,請到屏風後面密談,問他究竟是怎麼回事?邑宰答道:「當時,我在考場上,也去上廁所,見到您的試卷,還欠第二、第三兩道大題沒作。我便帶回去,為您代作、補足,然後,交給了考官。」
劉之傑十分感動,說:「我一生官場仕宦,都是您所賜給的呀!為何不早相見?不早告知?我被蒙得好苦啊!」劉之傑又呼妻子、兒女,都來拜見這位恩公!他對邑宰說:「生我者父母,成我者恩公也!」
於是,從那以後,重重報答了這位邑宰的恩情。不久,劉之傑夜間忽然作夢,見一神人講:「你前世有助於他,他今世報答於你。可見助人即是助己。」劉之傑驚醒,大受教益。
(宋代俞琰《書齋夜話》)
二、書生命苦,不怨天尤人
北宋時,范仲淹鎮守鄱陽,有一個書生,前來獻詩,詩寫得很好,范仲淹盛情招待了他。
書生自己說,他是普天下最受窮、挨餓的人。當時盛行唐代書法家歐陽詢寫的「薦福寺碑拓本」, 范仲淹準備紙墨,想拓印一千本,讓書生帶到京城去出售,這樣可以解窮書生的困難。紙墨都準備齊全了。
但是,當天夜裡,雷聲大作,突然之間,把那塊碑,擊得粉碎。想幫那位書生,竟沒有幫成!
范仲淹表示遺憾。書生嘆道:「這是我自己命苦,不怨天尤人。」
(宋代釋惠洪《冷齋夜話》)
三、雲庵法師救盲女
雲庵法師住洞山時,有一次到某信徒家去,途經山林,猛聽得有人哀叫,叫聲中夾雜著流水之聲,順聲音尋覓,發現有個人,蹲在山澗水中。
雲庵法師急忙命兩個跟隨的力夫,下去相救,自己在澗旁石上伸手相拉。一看落難之人,原來是個雙目失明的女子,年紀大約十七八歲。詢問盲女為何墜澗?盲女對雲庵說:「我媽媽死了,父親給人家當長工,遠離家門,我哥哥窮得沒有飯吃,就把我帶到這裡,突然把我推下山澗。」
雲庵法師聽了,不覺淚下,對其中的一個力夫說:「你還沒有成親,就把她接回家去,我負責你們的一生衣食。」力夫答應了,就用雲庵法師所乘的竹滑杆,把那個盲女,抬回廟裡,雲庵法師步行隨後。
盲女後來與力夫連生三子,長大後都為廟裡做事。雲庵法師後來到別的地方做主持,仍派人不斷地送來衣食。
(宋代釋惠洪《冷齋夜話》)
四、一舉入高空
侯蒙從少年時,便投身科舉,可一直到三十一歲,才弄了個鄉貢生。人們都覺得他年長,而且貌丑,都不尊敬他。有個輕薄子弟,把侯蒙的形像,畫在了風箏上,引線放飛。侯蒙的畫像,隨著風箏,飄來飄去,引得人們鬨笑。
侯蒙的丑容,被人畫像,到處飄展。這本來是件受侮辱的事。但是,侯蒙看了,不但沒有生氣,反倒忍辱,大笑起來,並且作了一首《臨江仙》詞,題在風箏上,詞中寫道:
未遇行藏誰肯信?
如今方表名蹤。
無端良匠畫形容。
當風輕借力,
一舉入高空。
才得吹噓身漸穩,
只疑遠赴蟾宮。
雨晴時候夕陽紅。
幾人平地上,
看我碧空中!
後來,侯蒙果真一舉中第,不到四十歲,便成為執政的大官。
有人評價說:「受辱心坦蕩,前程更無量!——侯蒙之謂也!」
(宋代洪邁《夷堅志》)
五、「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做人處事不可傷天害理」
宋朝大觀年間,京城醫官耿愚,買了一個侍婢,美麗又聰明。過了一年多,侍婢站在門外,有個小孩從此經過,把她當作母親,眷戀她不肯離去。侍婢也愛憐地撫摸著小孩。
小孩回家後,對他父親說:「我母親在某某家。」當時,他母親已經死後安葬了。他父親沒有相信,試著到墳地看一看,好像被盜賊挖過似的,而屍體也不見了。回家後,攜帶兒子拜訪耿家的鄰居,悄悄地詢問耿家婢女的姓名,原來真是他死去的妻子!於是就假裝成商販,在道路上徘徊,等候耿愚的侍婢,出來後見她。耿愚的侍婢知道了,就把他叫到跟前,和他敘說別後的相思之情,接著就哭了,對人說:「這是我丈夫呀!這小孩是我兒子。」
醫官耿愚聽了後,非常生氣,詬罵責備侍婢說:「去年買你時,你本沒有丈夫,有契約和牙商可以驗證,你怎麼敢這樣呢?」 侍婢的丈夫,到開封府打官司,詳細地述說了經過。侍婢昏昏然不能夠回憶,只是說:「我走到一座橋上時,迷了路,被牙婆引去,由於饑寒交迫,所以把自己給賣了。」牙婆也說:「確實是和她相遇在廣備橋,她想找個吃飯的地方,就把她給賣了,償還債務。」
京兆尹沒有追究事情的始末,叫侍婢原先的丈夫,將侍婢賣身的余錢,償還給耿愚,然後把妻子領回家去。但是,耿愚不服,侍婢的丈夫又跑到御史台,去打官司。
審訊還沒有開始,又忽然丟失了婦人,耿愚的侍婢突然不見了!再也找不到那個侍婢了。這時,京兆尹出來說話了,他說:「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做人處事不可傷天害理。侍婢既然找不到,這場官司就暫時作罷。」
(宋代洪邁《夷堅志》)
六、狗認識強盜
福州人奉議郎鄭某,宣和年間,擔任樂平縣知縣,鄭某從鄉裡攜帶一條狗來,平時,狗很溫馴,不亂咬人。
這個縣境內,有個做買賣的婦女,以賣花粉之類的東西為生,經常出入縣署,鄭某對她也很敬重。婦人曾經白天進入堂屋,狗迎上來,咬住她的乳頭,婦人倒在地上,幾乎死去。
鄭某叫家人,把狗綁起來,念及它是從家鄉那麼遠的地方帶來的,不忍心殺它,把它送給本縣寺廟的僧人。
當天晚上,鄭家被盜,過了半個月捕到賊人,一一審訊,才知道這個賣花粉的婦人,是賊的嚮導。方領悟到狗的靈性,狗認識強盜。於是鄭某又把那隻狗,從寺廟裡要了回來。
(宋代洪邁《夷堅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