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評議:網上通訊



【正見網2009年10月19日】

*正見網2009年10月13日和14日下載、審閱,10月15日登載的詩歌:

原稿:白蓮

暗香浮碧波 出水是清荷
素顏通直干 裡節外有朵

評註:此詩沒有登載,主要是兩個主韻腳「荷、朵」一平一仄,於四句的小詩不宜;而且末句內涵不明朗:如果「節」是指「藕節」,當在泥中、水下;如果「朵」指「花朵」(這樣用不妥),當在水上,不是「裡」和「外」的區別。全詩最弱的就是這個「朵」字,但卻放到了全詩最關鍵的位置上,因此無論從聲韻還是內涵上,都給人突然下落的感覺。另外,「暗香」通常為梅所用,「荷」以「清香」為宜;「浮」最好改一個另外的動詞,這樣寫,似乎岸上就沒有荷香了,要船行水上才能聞到。作者專門配了一張白蓮的圖畫,做成詩畫配,我們也很喜歡這樣的配合,但因詩歌有上述問題,不能登載。作者如願意,請按上述意見修改原作後,再寄來投稿。

原稿:自鳴劍

傳說中的神劍,遇妖邪,自動振鳴、出鞘,欲斬妖魔。
──於勞教所贈同修

千錘百鍊始成形,利斬妖魔先振鳴。
干將莫邪猶自愧,劍鋒所向蒼宇名!

註:干將、莫邪,古時有名的夫婦鑄劍師。

評註:此詩寫得不錯。構思、表達和喻義都很清楚,有一定的氣勢。由於原作已經達到我們發表的要求,因此沒有做任何修改。(只將原作放在序言位置上的「於勞教所贈同修」改做了副標題)。但尾字「名」如果改為「明」,顯然會好得多。

原稿:更正(作者來函)
正見編輯同修:您們好!筆者於08年9月21日署名「金德」 發表於貴網站的詩文:

為法而行
金木水火土,仁義禮智信;
本源是一性,物質對精神。

世間萬古事,天上早已定;
人道應天理,全為正法行。

請更正:將第三、四句的次序倒過來。即更正為:物質對精神, 本源是一性。

理由一:金木水火土為「物質」 ,仁義禮智信為「精神」 。詩文中:金對義、木對仁,水對智、火對禮,土對信,字字相對應,故言:「物質對精神」 且承前啟後。
理由二:「物質對精神,本源是一性。」這兩句既承前啟後,連貫說明了:物質的五行與精神的人道是互相對應,而且本源是一性的。同時更重要的是這兩句的前後次序道出了一個更洪大的法理概念,即:「物質和精神是一性的」 。
理由三:詩句中「信、性、定、行」 為韻腳。且「物質對精神」 與「人道應天理」也有對應的意思(所謂「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老子》)。
謝謝編輯同修!金德敬上

評註:經過一陣翻尋,找到了去年9月21日登載詩稿的原稿。原稿是四行八句五言詩:

為法而行(大陸大法弟子) 金德

金木水火土,仁義禮智信;
物質對精神,本源是一性。
世間萬古事,天上早已定;
人道應天理,全為正法行。

其中第一個韻腳「信」與後面三個韻腳「性、定、行」不相押,前者屬「詞林正韻」第六部,後者屬第十一部。不改韻腳就不能登載了。但「信」字不能改動,因為「仁義禮智信」這句的內涵很特殊;如果改其它韻腳來將就「信」,就必須同時改「性、定、行」三個韻腳,那樣勢必對原作內涵有較大改動。幸好,第三句尾字「神」與「信」同部,而且第三、四兩句都是為前兩句作注,先後次序無損其內涵(此與作者看法不同,容待後述),於是將三、四句改換次序。這樣前四句的兩個韻腳「信、神」同部了,但它們和後兩個韻腳「定、行」仍不同部。好在,前兩行和後兩行的內涵是可以分開的,因此把前後兩行分開,成為兩首小詩(原詩變為組詩形式),兩首都押韻了,但實際上押的不同的韻部。至此,唯一的缺陷是:兩首小詩的韻腳都是一仄一平,仍然不合我們對四句小詩的標準要求。但我們提到過,對於某些韻部來講,前仄後平的通押,對聲韻的影響不大,因此可以通融,這裡也就屬於這種情形。因此,就這樣登載了。這種改動,實屬各種改動中最令人滿意的了:沒有改動一個字、沒有變更絲毫的內涵。

有了以上說明,作者大概不會堅持要把第三、四句的順序改回去了:那樣就沒法登載了。為了作者學習詩歌的緣故,我們根據作者寫的三條理由發表一點看法。從前兩條理由中,可以看出作者在自己的詩中是很強調邏輯思維的,而且認為句子順序是不能改的。這種看法會障礙、限制作者寫詩的思路和對他人詩歌的理解的正確性和全面性。邏輯思維是線性思維,所以必須講順序、先後;詩歌強調的是圖畫思維,一般(!)不重視句子的先後。兩者的區別,就像讀文章和看繪畫的區別一樣:讀文章只能從頭讀到尾,如果從尾讀到頭,就看不明白;看繪畫可以從任何一個地方、任何一個方向開始,都不會影響你對那幅畫的理解和評價。圖畫可以攜帶的信息遠遠超過文字,而且易記憶、有美學價值。所以我們才老是強調圖畫思維:把自己的詩化成一幅或多幅圖畫,這些圖畫所攜帶的內涵和信息就超過原詩的文字不知多少倍了。而且有形像、有美感、容易記憶。

即使是沒有形像、只有說理的詩,詩句的順序也不總是按邏輯思維來安排的。作為詩歌,要考慮押韻、平仄、對仗等等因素,都可能影響到詩句的順序。因此倒裝句法在散文中很少使用,在詩詞中就是常法。我們在修改來稿時,反覆用改換句子順序的方法來調整原作的韻腳,也是給作者演示寫詩時的思考方法。是不是句子的順序對內涵完全沒有影響呢?也不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必須講究。昨天發表的「評議」中我們就舉了一個這樣的例子:我們對那首詩改變前兩句的順序,就是為了改變其內涵,而不是調整其韻腳或者平仄。但這種情況畢竟不多,多數情況下句子的順序影響不大。特別是作者的這首詩,第三、四兩句的順序不會影響原作的內涵,因為會讀詩的人不在乎句子的順序,把每句的內涵記住後,無論是圖畫的還是邏輯的,最終都要在自己頭腦中重新擺放、重新排序,而且往往不只一種擺放和排序的方法。這樣才能保證自己不漏掉、不誤解原作的內涵和意旨。

作者的第三條理由實在難解:「信、性、定、行」 為韻腳,我們當然知道。它和「物質對精神」 與「人道應天理」這兩句詩有什麼聯繫呢?和老子的兩句話「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又有什麼聯繫呢?何者為「道」、何者為「器」呢?

再說兩句題外話。作者既然覺得那兩句詩的順序如此重要,為什麼當時不立即來函要求改回去呢?事隔一年多了,作者突然來函要改,真讓人摸不著頭腦。如果不是我們保留了此詩的修改底稿,真不知怎樣回復作者了。希望作者,以及所有其他的作者們,今後儘可能避免這種事情。如果對自己的詩詞修改有疑問,最好立即來函。兩天以後要修改,就遠遠不是那樣容易的事情了,更不要說一年多以後了。

原稿:豪氣

念正法力洪,心純豪氣升;
慈悲溶十惡,度盡迷中人。

評註:此詩的主韻腳「升、人」不同部(分屬第十一部和第六部),因此不能算押韻。但這兩部讀音有些近似,有的地方音中可能不易分辨。建議以後用到這兩部的韻字時,查一下。第一句的尾字「洪」和第二句的「升」是最容易混押的兩部。第一句的尾字本來可入韻也可不入韻,但此詩押平韻,而第一句尾字「洪」為平聲,那就應該是入韻的,如果作者本意是用「洪」押「升」,那就混押了;如果作者本意是第一句不入韻,那麼尾字就最好用仄聲字,以免讀者誤解作者是在混押。作者可能時間很緊張,但這樣的小詩只有兩個韻腳必須同部,投稿前花幾分鐘把這兩個韻腳查一下還是值得的。

原稿:登「黃鶴樓」有感 (原詩從略)

(作者註:本詩只注重法理內涵,不拘泥於格律形式。)

評註:作者說自己「不拘泥於格律形式」,因此連韻也不押了。我們認為要求詩歌押韻是最低的標準,否則怎樣區別詩和其它文體呢?除了押韻,我們也沒有要求作者們「拘泥於」什麼「格律形式」。作者要在這裡登載詩歌,還得至低限度要達到押韻的要求。

原稿:詩歌 天安門觀感(修改稿)

舊時帝王閱都城,明清更迭屬燕京。
百年末世尚零亂,黨禍頻仍鬧紛爭。
紅毛竊國搞運動,暴政屠殺觸目驚。
國殤六十壽終寢,迴光返照露猙獰。

評註:此詩沒有登載,因為有幾處我們不太明白:首句中的「閱」字不知作者如何解釋;第二句中何以用「屬」字;第四句中「黨禍頻仍」是指國、共兩黨還是共黨內部,我們覺得這個區別很大。建議作者修改或加注,使這幾個地方內涵明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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