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不與寒士爭官位(外四篇)

陸真


【正見網2010年08月05日】

一、貴族子弟的末路慘相

《顏氏家訓》上說:“在梁朝全盛的時候,世家貴族子弟,多是不學無術之人,他們身穿用香料熏過的衣服,塗脂抹粉,油頭粉面,手駕長檐車,足蹬高齒屐,悠閒自在,宛如神仙。考試時,他們僱人代答;與人聚會時,則請人代為賦詩填詞。在當時,他們可以稱得上是‘快樂之士’了。然而一經國家離亂,政權變遷,當權者已非往日之人,到這種時候,想保全自己已不可能,想做一些事,又一無所長,連衣食溫飽都難求得,此時,真變成一個無用之人了。”

二、 不與寒士爭官位

王文正公,即王旦,常以勤儉節約,來勉勵子弟,教育他們即使生在富貴人家,也不能驕橫奢侈。

他哥哥的兒子王睦,沒有過硬的知識和本領。他哥哥想叫王旦給王睦安排一官半職。王旦說:“我最怕做那些不合規章制度的事。你怎麼能與寒門子弟爭奪仕進的機會呢?”

王旦提拔過許多德才兼備的人。但他一直到死,也沒有給他哥哥的兒子王睦和他自己的兒子王素,安排任何官職。

三、養子弟如養芝蘭

培育子弟就像養芝蘭一樣,應該精心照料。

既要教給他們學問,提高他們的文化水平;又要教給他們怎樣做人,怎樣積善去惡,以此來滋潤他們的品性。

父子之間,不可有過分的慈愛。如果從小就嚴格要求他們,那麼,等他們長大後,就不會後悔小時候沒有學到豐富知識和優良的品性。

四、“為官不察實情,定是昏官!”

韓億,是北宋開封雍丘(今河南杞縣)人,字宗魏。在當時,以執法不阿而聞名。曾任大理寺丞、御史中丞、參知政事等職。

韓億在擔任亳州(今安徽亳縣)知州時,他的次子擔任西京(今河南洛陽)通判,捎信說要回家看望他,韓億非常高興。兒子到來以後,韓億就擺酒宴招待兒子和自己的僚屬。

等到大家都落座後,他忽然問兒子:“聽說西京有一疑案,需要上報朝廷審判定罪,不知詳情如何?”

他的兒子想了想,卻說不知道。韓億大怒,叫人拿庭杖來,要打兒子,他大罵兒子說:“你在西京擔任通判,這個部門的政事,應該事無巨細,處處留心。象死刑這樣的大事,你都不知道,別的細小之事,你就更不會知道了!你這個通判是怎麼當的?當官不察實情,定是昏官!”

韓億一定要杖打他兒子。眾人多方力勸,韓億才作罷。

五、所集何客?所論何事?

胡安國,是南宋學者。建寧崇安(今福建)人,字康候。其學長於《春秋》,著有《春秋傳》,明代被指定為科舉用書。

胡安國治家嚴格,其子弟如有外出赴宴聚會的,即使是深夜,他也一定不睡,等著他們回來,看他們是否喝醉了,並詢問參加聚會的,都是些什麼人,議論的是什麼事,對自己有益無益。如果子弟中,誰參加了不正當的聚會,所交的朋友不正,所議論的內容不良,胡安就會訓斥他,令其棄惡從善。

在胡安家,這是常事。

(以上均據鄭瑄《昨非庵日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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