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9月02日】
【原文】
cháng gōng sī guò ,dìng guó píng yuān 。
長公思過,定國平冤。
ㄔㄤˊㄍㄨㄥㄙ ㄍㄨㄛˋ,ㄉㄧㄥˋㄍㄨㄛˊㄆㄧㄥˊㄩㄢ。
長公思過,定國平冤。
【注釋】
(1)長公:韓延壽,字長公,西漢燕國人。以道義教化對待百姓,深受愛戴,官至左馮翊。
(2)定國:於定國,字曼倩,西漢東海(今屬山東)人。曾任廷尉,斷案平恕,後任御史大夫,官至丞相。
【語譯】
境內兄弟相爭,韓延壽閉門思過;於定國擔任廷尉,為百姓平反冤情。
【人物故事】
據《漢書.韓延壽傳》,韓延壽任淮陽太守時,治績很有名,調遷潁川太守。潁川有很多強橫而有權勢的人,很難治理,國家經常要為潁川挑選優良的太守。先前,趙廣漢為潁川太守,擔心此地風俗多結成黨派,所以結交官吏和人民,讓他們互相告發,因此人民多有仇怨。韓延壽想要改變這種風氣,以禮讓教導百姓,互相和睦親愛,消除仇怨。幾年後,韓延壽遷至東郡太守,黃霸代替韓延壽在潁川,因循韓延壽的方式而安定繁榮。
韓延壽做官崇尚禮義,喜好傳統教化,以孝悌之道引導百姓,不得留宿奸邪之人,奸邪之人不敢進入他的管轄之地。開始較為繁瑣,之後官吏無追捕之苦,人民無杖打之憂。韓延壽對待下屬,施恩深厚而約定嚴明。有人欺騙違背他,他就痛切嚴厲地責備自己:“難道我負了他,他為何變成這樣?”下屬聽說後暗自傷心後悔,其縣尉甚至自殺而死。一名門下官員割頸自殺,被人救了,但因此喑啞不能說話。韓延壽聽聞此事就哭了,派官員和醫生去治療探視,又厚待他家。韓延壽在東郡三年,有令即行,有禁則止,獄案大為減少,是天下治績最好的。
韓延壽擔任左馮翊職守京師時,巡行至高陵縣,有兄弟為爭田地而訴訟,韓延壽大為傷心,說:“我有幸充任左馮翊,為郡縣的表率,不能宣明教化,致使人民兄弟爭訟,骨肉相殘,有傷風俗教化,罪在馮翊,我應當先退職。”當天就稱病不聽政事,進入傳舍(驛站供行人休息的房舍)躺在床上,閉門思過。全縣上下不知所措,縣令、縣丞(縣令的助手)、嗇夫(掌聽訟收稅的鄉官)、三老(掌一鄉教化之官)也都把自己綁起來,等待降罪。於是訴訟兄弟的宗族互相斥責,這兩兄弟深自悔過,都自己剃光頭髮,脫去上衣,前來請罪,願意把田地移讓給對方,終身不敢再爭。韓延壽大為喜悅,開門延請,共食酒肉,並表彰其悔過從善。郡中安定,莫不傳告勸勉,不敢犯錯。韓延壽的恩德信義遍及二十四縣,不再有訴訟之人。推測是他的至誠,使官民不忍欺騙。
據《漢書.於定國傳》,於定國的父親於公為縣獄史(掌管刑獄之法令記事)、郡決曹(決獄官),判案公平,違法者對於公的判決都不怨恨。郡中為他設立生祠,號曰於公祠。東海有位孝婦,年少守寡,無子,奉養婆婆甚為恭謹,婆婆想讓她改嫁,媳婦始終不肯。婆婆對鄰人說:“這個孝順的媳婦辛勤勞苦地事奉我,我哀憐她無子守寡。我老了,長久拖累年輕人,怎麼辦呢?”之後婆婆上吊自殺而死,婆婆的女兒向官吏告狀:“媳婦殺了我母親。”官吏逮捕孝婦,孝婦否認殺了婆婆。官吏查驗處治,孝婦無辜而服罪。獄案已備妥成文,呈上郡府,於公認為此婦奉養婆婆十幾年,以孝聞名,必定不會殺了婆婆。太守不聽,於公據理力爭也不能得,就抱著獄訟判決文書,哭於郡府上,推說有病而離職。後來太守竟然處死孝婦。東海郡中枯旱三年。後來新太守到任,占卜問明緣故,於公說:“孝婦不應當死,前任太守強行判決,罪過在此嗎?”於是太守親自祭拜孝婦的墳墓,立碑於墓表揚她的孝行,天立刻下了大雨,這年作物豐收。郡中因此大為敬重於公。
於定國後來也擔任獄史、決曹,又補任廷尉史,因參與御史中丞治理謀反的獄案,因才能高超被推舉為侍御史,又升遷御史中丞。漢宣帝即位,於定國任光祿大夫,升遷水衡都尉,破格提升為廷尉。於定國又迎請老師學《春秋》,行弟子之禮,為人謙恭,讀書人都稱讚他。他判決疑案公平執法,務必哀憐鰥寡孤獨之人,疑罪從輕處理,更加審慎。朝廷稱讚他:“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於定國為廷尉,民自以不冤。”於定國擔任廷尉十八年,升任御史大夫。後為丞相,封西平侯。
起初於公的鄉裡之門壞了,鄉親父老正要一同修整。於公說:“做稍微高大些的裡門,可容駟馬高蓋車通行。我治理刑獄多有陰德,未曾有冤案,子孫必有顯貴之人。”到了兒子於定國為丞相,孫子於永為御史大夫,封侯傳世。
【說明】
韓延壽在境內百姓做錯事時,就向內找自己的過錯,痛切地反責自己,令百姓深感內疚,進而願意悔過遷善。法令再嚴明,若百姓不是真心悔過,依然會鑽法令漏洞,唯有至誠感化,才能使人從內心真正地改變。
於定國執法公允,有乃父之風。後來於定國為丞相,於永為御史大夫,不出於公所料,於公所積陰德,貴及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