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4年01月02日】
女兒去年在醫院做義工,開無犯罪證明的費用可以報銷。醫院財務部門寄的支票遲遲沒收到,女兒就聯繫重新寄一張,結果一下子收到了兩張支票。我稀裡糊塗的把舊支票給了女兒,銷毀了新的,結果可想而知,不但沒兌現,還被銀行罰了款。女兒說要不要聯繫醫院再寄一張支票,我說算了吧,別再麻煩人家了,都是我的錯,哪好意思再給人家添麻煩,錢也不多,咱不要了。女兒說行。
幾個月後,轉眼到了年底。女兒告訴我醫院找她,問她支票上錢的去向,我才反應過來:年底了,會計要對帳,肯定費了不少功夫才查出來支票上的這筆錢不對,我本想著不麻煩別人,事實上卻給別人帶來了更大的麻煩與困擾。
好心為甚麼會辦壞事呢?我這是哪裡出了問題呢?通過學法,我悟到:是我的思維方式不對。我想給別人減輕負擔,但是是不是真的減輕了負擔,那不是我說了算,應該是別人說了算呀。我覺得這樣能給別人減輕負擔,我就這樣做,那不是為他,是執著自我,執著自己的認識,執著自己的想法。我應該這樣想:如果我是那個醫院的財務人員,別人這樣做,會不會對我有幫助?如果我站在別人的角度看問題,就會意識到有個對帳的問題要解決,這個常識我是知道的,只因為沒站在對方角度上考慮問題,就忘記了這一點。
如果我用正確的、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的角度看問題,就會發郵件告知對方:支票沒有兌現,但由於完全是自己的過錯,不想再麻煩對方,這筆錢就放棄不要了,但財務上需要知道錢的去向,所以發郵件告知。
這樣做,事情肯定會做的好一些。
事情雖小,但往大處想想,還是挺有意思的。作為大法弟子,我們的使命是助師正法,也就是說,我們的願望是幫助師父正法;舊勢力的參與,用他們的話說,也是要幫助師父正法,從這一點上看,好像沒多少區別,為甚麼結果就差的那麼大呢?舊勢力成了正法的魔,我們則成為了宇宙中最幸運的生命,而事實上,我們也沒幫上師父什麼,都是師父在幫助我們。
現在我才開始有點明白了,區別在於我們想幫助師父,使用的是師父要求的、認可的方式:隨師下走;而舊勢力則是站在自我這個基點上:我覺得這樣對你好,我覺得這樣對你有幫助,我就這麼做。那不是為他的善念,那是執著自我,執著自我的認識,執著自我的觀念,覺的自己對,覺的自己了不起。
其實,師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中早已講過:「作為舊宇宙的生命,包括一切生命因素,在正法這件事情上、在我的選擇中,所有的生命都來按照我所選擇的來圓容它,把你們最好的辦法拿出來,不是為改動我要的,而是按照我說的去圓容它,這就是宇宙中生命最大的善念。(鼓掌)可是舊勢力不是這樣乾的,它們是把它們的選擇作為根本的,而把我所做的一切作為為它們所要的那一切圓容,整個反過來了。」
得法二十多年了,到今天才剛剛明白了師父講法中的一點點內涵,你說我這個學法是怎麼學的呢?汗顏呀!學法學的好的同修,肯定早就明悟了其中的道理、扭轉了自己的思維方式,我跟他們的差距是多麼的遙遠!
寫下此文,希望提醒同修們重視學法,以法指導實修,儘快提高。個人認識,如有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