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鑒今:聽取賢士意見,才會有好政策(共七文)

秦如初


【正見網2014年06月23日】

一、 聽取賢士意見,才會有好政策,才會得民心

慶曆六年(紀元1046年),三司使王拱辰,又建議把河北兩州的鹽產,全部由官府專營,以便專享其利。

都轉運使魚周詢,認為不可以,並且向朝廷說:“商人販鹽,所經過的州縣,官吏勾結做弊,所征鹽稅不及十分之二三分。請命令各州縣按十分收稅,任憑商人去賣鹽的州和軍,一塊交納稅錢。這樣,一年可得緡錢七十多萬緡。”三司向皇帝上奏,要採納這種辦法。宋仁宗說:“使人突然間吃起貴鹽來,這哪裡是我的意圖呢?”

於是三司新擬定的禁鹽法令,就未頒布下去。

張方平見到皇帝,詢問說:“河北又再次官賣食鹽,為甚麼呀?’’皇帝說:‘‘剛開始議論立法,並不是再行官賣。”張方平說:“周世宗時,官賣河北食鹽,犯法的人,常常處死。當周世宗北伐的時候,河北的父老百姓們擋道哭訴,願把鹽稅均攤到夏秋徵收的賦稅中去,從而放開禁令,周世宗允許了他們,這就是今天的兩稅錢。如今的做法,豈不就是再行官營的老辦法嗎?況且,目前還沒實行官營,契丹就偷販私鹽沒完沒了,如果官營起來,鹽就要漲價,契丹販來的鹽,賣得就多,這樣就會積怨於民,而使契丹大獲好處啊。契丹的鹽,入境得越多,如不動用武力去制止,就別想禁絕,邊境上戰事一開打,我們所得的鹽利,能夠補償上用兵的開銷嗎?”

張方平這樣一講,皇帝才完全醒悟了,於是說:“告訴宰相:立即停止對食鹽官營的打算。”

張方平這時又說:“打算官營鹽法的布告,雖然還沒有發下去,可是下面的百姓們,家家都知道了。應當用皇帝的手詔,直接宣布免除這種辦法,不可以讓命令出自臣下之手。”

皇帝又接受了這個好意見,大喜,立刻密寫手詔,下達命令,交張方平去辦。河朔的父老百姓得知,相互跟隨著,去拜迎聖旨,在澶州辦了七天佛老會法會,以此來報答皇帝的恩德;並且在北京,把詔書的文字,刻在碑石上。以後,父老百姓,從詔書碑下經過時,都會自動的跪拜流涕,感謝皇上的濟民之恩。

皇上知道後,感慨的說:“我聽取了賢士的意見,才制定出好政策;有了好政策,才會得民心啊!”
(《宋史•食貨志》)

二、宗澤抗金驅敵

王策,原是遼國的一個頭領,後來成為金將,活躍在黃河流域的戰場上。

宗澤在一次戰役中,活捉了王策,帶回營內,親自為他鬆綁,並讓他坐在廳堂上,對他說:“契丹本來與大宋,是兄弟之國,如今金國將我徽、欽二帝掠去污辱,又消滅了遼國,按道義我們應當同心合謀,報仇雪恨。”王策感動得流下淚來,表示願意為抗金鬥爭,貢獻生命。

宗澤乘機向他打探金軍的虛實,全部掌握了具體詳情,於是就決定進行大規模的抗金行動。宗澤召集各路將領,對他們說:“你們都有忠義報國之心,應當齊心協力,去消滅敵人,儘早迎二帝回宋,以立大功。”說罷悽然淚下,眾將也都被這番話,感動得流下眼淚,表示願意聽從宗澤的指揮。

於是,宗澤指揮眾將士,奮勇殺敵。金兵吃了敗仗,全部撤退,向北方逃跑了。

(《宋史•宗澤傳》)

三、皇帝檢討,自罰酒喝

宋太祖趙匡胤,倒了一杯酒,賜給劉鋹。

劉鋹懷疑酒中,下有毒藥,捧著杯子,哭泣著說:“我犯的罪,是不赦的。陛下既然不以死罪對待我,我願意做一名大梁的平民百姓,親眼看看太平盛世。我不敢飲下這杯酒。”

太祖笑著對他說:“我把自己的一顆赤誠之心,放到別人的胸膛裡。我怎麼會這樣做呢?我是平日推示誠心不夠,使人有疑!現在我自罰一杯。”

說罷,太祖立即拿過剛才給劉鋹倒的酒,自己喝了下去。然後,再另外倒了一杯酒,賜給他。

(《宋史•太祖本紀》)

四、有志不在年高

岳飛,字鵬舉,相州湯陰人。他家世代致力農事。父親岳和,常能節省下自己的食物,來救濟飢餓的人。

有人在耕種時,侵占了他空的田地,岳和便把這塊田地,割讓給他;有人賒欠了他家的錢財,岳和也不前去索討。

岳飛出生的時候,有隻像天鵝似的大鳥,在他家屋頂上飛鳴,因此用“飛”字命名。

岳飛尚未滿月時,黃河在內黃地段決口,洪水洶湧而至,母親姚氏,懷抱著岳飛,坐在一隻空瓮中,幸虧波濤將他們母子衝上岸邊,才倖免滅頂之災。人們對此感到驚異。

岳飛年輕時,就很有志氣節操,穩重寬厚,寡言少語,家境貧寒,而學習勤勉,特別喜歡讀《左氏春秋》、《孫子兵法》和《吳起兵法》等書籍。岳飛天生有氣力,不到二十歲時,就能挽三百斤的硬弓,八石重的強弩。他向周同(人名)學習射技,把周同的本領,全部學到了手,並能夠左右開弓放箭。周同逝世後,每逢初一和十五,岳飛就到老師(周同)墓前祭奠。

岳和認為兒子很重恩義,就對他說:“你如被當今社會所用,大概是能為國家、為正義事業而獻身的吧!(原文是:“汝為時用,其殉國死義乎!”)
(《宋史•岳飛傳》)

五、辦案人請罪犯吃飯

有個以採桑為生的人,強盜要搶他的桑葉,沒有得逞。就自己砍傷了手臂,反過來誣告桑主要殺他。桑主被關押了很久,也沒有查明。

錢惟濟是辦理此案的人,他從獄中提出強盜,請他飯吃。從旁仔細觀察,發現這個人用左手拿羹匙和筷子。

錢惟濟說:“用右手砍人時,上重下輕,現在你的創傷,下邊特別重,正是你用左手,砍傷了你的右臂,你這是自傷誣人之罪!’’

強盜這才供認服罪了。
(《宋史•吳越錢氏世家》)

六、呂蒙正不願獻媚皇帝,三燙薦賢才

有一次,宋太宗打算派人出使遼國,指示政事堂:挑選可以擔當出使任務的人才。

政事堂的主事人呂蒙正,退朝後,擬了一個名單,遞呈了上去,宋太宗不同意。

過了幾天,宋太宗一連三次,問起使者人選的事,呂蒙正也接連三次以原先擬定的那個人名,來回答。

皇上說:“你為甚麼這樣固執啊?”

呂蒙正 說:“我並不固執,大概是皇上不夠信任罷了。”接著,又堅持說:“我推薦的那個人,可以擔任使節,別人都比不上他。我不願獻媚和無原則地迎合皇上的意思,因此而危害國家大事。”

同朝的官員,聽他如此對皇上講話,都替他惶恐喘息,不知所措。

宋太宗退朝後,對身邊的侍臣說:“呂蒙正很正直,有膽量。我不如他!”

不久,皇上終於任用呂蒙正推薦的人,做使節。後來的事實證明:其人果然十分稱職。

(《宋史•呂蒙正傳》)

七、朱熹辭官

宋代乾道九年,梁克家任宰相,重申前次召用朱熹的命令。朱熹又推辭了。

梁克家上奏皇帝說:朱熹多次推辭朝廷召見,不肯出來做官,應該受到褒獎錄用,大臣們也都稱讚他。

皇帝說:“朱熹安於貧困,堅守正道,辭官退讓,應該嘉獎。”特地改任相應的官職,任命朱熹主管台州崇道觀。

朱熹以辭官退讓,反而得到提拔,在義理上不夠妥善 為理由,再次辭謝朝廷的任命。到淳熙元年,才拜官任職。

淳熙二年,孝宗皇帝打算獎勵任用守正不貪,辭官退讓的人,以鼓勵士風民俗。

當時,龔茂良行使丞相職權,把朱熹的名字,上報給孝宗皇帝,任朱熹為秘書郎。朱熹極力推辭,並且親筆寫信給龔茂良,說是自己一時僥倖。

(《宋史•道學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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