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9年10月21日】
學校之制,以三代最為完備。家有塾、黨有庠(音翔)、術有序、國有學。孟子說:「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學」是大學,「校」、「序」、「庠」都是民間的小學。孟子又說:「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庠者,養也。」這是行「鄉射」和「鄉飲酒禮」的地方,使人民看了,都要受到感化的。
成周的學制,是集虞、夏、殷三代的大成,分「國學」和「鄉學」兩種:「國學」為貴族子弟修學之所,「鄉學」為平民子弟修學之所。「國學」依程度的深淺,分為小學、大學兩級。八歲入小學,十五而就大學。《大學》一篇,是言大學堂之事;《弟子職》是言小學堂之事;《內則》一篇,是言女學堂之事;《學記》一篇,是言師範學堂之事。其他如農、工、商、兵學等亦都有學堂(見《管子、論語、左傳》等書),其教育之普及如此。
至於地方的學校,則謂之「鄉學」,屬於小學性質。在鄉(12500家)設有「虞庠」;在州(2500家)設有「夏序」;在黨(500家)設有「商校」;在閭(25家)設有「塾」。這是周代地方學制的大概情形。
故周代的學制,為政教不分的制度。當時教育為行政最重要的一個部門,以普及教育為達到輔佐國家施政與管理民眾的重要指標,兩者關係密不可分。論職務則「官」「師」不分,論目的則「禮樂政刑,其極一也。」《尚書》載:「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禮記 學記》載:「能為師然後能為長,能為長然後能為君。」可見君之與師,名雖二而其實則合而為一。君師既屬合一,則教育和行政自不能有明顯的劃分了。
所謂教育機構,如明堂、辟媵(音庸)、庠、序、學、校等,並非專施教育的處所。由《詩經 靈台》篇得知「辟媵」為聚樂游宴的所在;由《魯頌 泮水》得知,諸侯之「學」名「泮宮」的,為飲酒、獻囚的所在;《禮記 王制》則告訴我們,學校為祭祀、獻囚、獻馘(音國,割下敵人的左耳,以報戰功,謂之獻馘)的所在。
於此可見古代的學校,並未與行政機關及宗廟分開。即就「鄉學」,如《周禮》所載:大司徒以下各職官是掌政令教治。所謂「教萬民」,並非文字和書本,而是見習、觀摩以及實地訓練的意思,和後代學校的性質,自是不同了。
以上為《周禮》、《禮記》等書所記載的西周的教育內容與特色,到了周室東遷以後,為春秋戰國時代,風氣開放和教育逐步普及的結果,使得社會結構、民生經濟、思想內涵都起了重大的變化,因此舊有的教育制度也遭到嚴重考驗,其所產生的結果有三:學校選士之制被自然廢除,而諸侯公卿養士之制,起而代之;公立學校逐漸衰頹,私人講學之風,日形發達;思想自由,百家爭鳴,造成中國學術史上的黃金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