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三家來信:第四章 回家(4)

雲昭


【正見網2015年05月17日】

四、一首叫《牽手》的歌

1

胖胖的楊大智是抱了一大摞兒褥子進的特管室。

他挑了一張靠窗的床,厚厚的褥子鋪的象賓館的席夢思。在勞教所,褥子的厚薄是身份的象徵,筒道裡最有面子的“四防”,褥子都沒有他的厚。而且楊大智居然還鋪白色的床單,其他人都是統一的淡藍色,楊大智還有一個非常正規的枕頭,其他人的枕頭不過就是一個塞了衣服的布包。

沒見過這麼胖的勞教,趙俊生有點緊張,自己沒上貢,會不會被替下來呢?但他很快就放了心:表面上是楊大智、趙俊生、李萬年一起在特管室看管張良,實際上楊大智這個“四防”是個閒差兒,掛個名而已。

楊大智每天都忙自己的事兒,翻看各種法律書,研究法律條文,一遍遍寫自己的申訴,他指揮妻子向各級政府及監督檢察部門寄送申訴材料。

三年來,為了打官司,為了尋求公正,楊大智已經花了上百萬了。

他相信法律能給他公正。

2

和李萬年不同,楊大智喜歡鄧小平,鄧小平讓他發了財。憑著自己的能力和勤奮,楊大智這個翻過一座山才能去上學的農村孩子,也先富了起來,除了比同齡人擁有更多的財富,楊大智還有了更多的自信。

他信法、守法、懂法,怎麼就給勞教了呢?而且是妻子作的偽證!妻子簽字畫押的一個筆錄,就使他一個正常的上訪者被判了勞教。

一樁普通的經濟糾紛案,由於公安瀋河分局的插手變得錯綜複雜,長期得不到解決,過程中還發生了刑訊逼供、非法拘禁等執法犯法的行徑,楊大智被逼到北京上訪。

在國家信訪局,上訪者排完一個長隊又排另一個長隊,看著那些缺胳膊缺腿、拿著棉被往地上躺的上訪者,楊大智認為自己和他們都不同,他理智、懂法,而那些上訪者有的已經成了精神病,只會嗷嗷的哭喊、叫罵。

他與妻子及娘家人是在北京站的地下通道裡被截訪的,瀋陽方面專程在通道裡等了他們很久,認出他們後,說“回去好好解決”,楊大智就被騙回瀋陽了,沒想到,車直接開進了看守所“解決”。

名牌衣服的鈕扣被扯掉,包金腰帶被沒收,在瀋河看守所,他與殺人犯、小偷、嫖娼者擠在一個大光板上,和他睡一個被窩的,是殺了一個城管的小販高俊峰。

楊大智記得高俊峰,鬍子刮的非常乾淨,手指頭切掉了一個。高俊峰說幾個城管根本不讓他說話,用菸灰缸砸他,打急眼了,他不得不用隨身攜帶的小刀自衛。高俊峰對能活著出去不抱希望了,他希望楊大智以後能照顧照顧他的老婆和孩子。

楊大智認為高俊峰太不懂法了,如果是他,就一定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

3

在拘留所,警察問楊大智:

“你想要多少錢?”

“不想要錢,就想要個說法。”楊大智的回答非常乾脆。

林茹被銬在鐵椅子上已經一整夜了,警察拿皮帶抽她,威脅說要把她送進監獄,林茹不服軟。她和丈夫是正常上訪,沒有罪錯。

後來哥哥被叫了進來,他給林茹跪下了:“你就按他們說的寫吧,要不然村裡和我們一起上訪的鄉親都得給判刑,都得吃瓜落兒(方言,受牽連的意思)。”

哥哥上次就因為被刑訊逼供,差點兒送了命,現在還留有後遺症,這次又牽扯到老家的鄉親們……

林茹感到絕望了,她的承受力到了極點。

“你愛寫什麼就寫什麼吧。”她對警察說。

警察自己編了個筆錄,強行把著林茹的手,蘸上印泥,在上面按了手印。

過年前一天,警察放了林茹和她娘家人,“快過節了,我們出於人道主義,提前一天放你們回家過年。”

當時林茹還不知道,自己按過手印的筆錄對楊大智意味著什麼。

4

林茹隨時護著兩個保溫桶不要被晃灑了,一個裝著燉了一夜的雞湯,一個裝著餃子。車顛的特別厲害,快到馬三家鎮的一段路,特別不好走。

第一次接見,楊大智對林茹的第一句話就是:

“別哭,哭是沒有用的。”

眼淚嘩嘩的止不住,林茹就是說不出話來,楊大智兩手不停的搓,想說點什麼,也沒說出來,那兒不是隨便說話的地方。

她和楊大智的心情都很複雜,如果她不做偽證,警察就找不到勞教楊大智的證據。警察以“糾集多名無關人員上訪,擾亂公共秩序”為由把楊大智勞動教養了,主要證據就是林茹按過手印的筆錄。

她能和楊大智解釋什麼呢?不敢說什麼,只能多帶些吃的吧。丈母娘凌晨三點就起來包的餃子,吃的時侯還熱乎著呢,雞湯也很燙,保溫筒很好用。

兩歲的兒子興高采烈的給爸爸敬禮,他不知道這個地方與其它地方的差別。

“爸爸住的真遠啊。”

5

為了讓楊大智在勞教所舒服些,林茹把孩子放在家裡讓父母帶著,自己去托人找關係,請勞教所的領導和警察吃飯。在飯桌上,除了她一個女人,全是穿制服的警察,她挨個給他們端茶、點菸、倒酒。

勞教所對外掛出的條例上寫著,表現好的勞教人員節假日可以回家。林茹問高所長:“楊大智能不能放假回家呢?”

高所長笑了,“那都是給‘上面’看的。”

幾輪酒過後,高所長醉醺醺的對大家說,“這是我的人,關照著點。”所有的小警察都恭恭敬敬的聽著,於愛江對高所長也是點頭哈腰,林茹知道於愛江是三大隊最管事兒的。

一個人回到家,已經後半夜了,一身的菸酒味兒。

第二次去馬三家接見時,林茹給於愛江帶了蘋果電腦和幾條玉溪煙。

等在辦公室的時候,她看見了王紅宇,王紅宇一邊在電腦上打遊戲,一邊會意的看著她:

“我媳婦性格就賊直溜,不愛送禮,老被領導安排活兒,後來送了禮,工作就輕鬆多了,哪兒不澆油哪兒不滑溜啊。”

除了能送進很多法律書,林茹還給楊大智悄悄弄進去一個手機,吃的東西就更多了,隔一個禮拜就送進來一大提包,全是各種肉、香腸、水果等,此外還有她和兒子的照片。

楊大智非常大方,把吃的都給大家分享。

一張張妻子和孩子的照片,在羨慕的眼光中傳來傳去,照片是在家裡和院子裡照的,妻子時髦,兒子可愛,家裡的房子溫馨,院子也漂亮,每張照片後面都寫有妻子的話:“堅持下去!”“我們會成功的!”“等你!”

看著林茹的照片,張良想起妻子掛在家中的藝術照來。

6

幾周前,北京法院的人來了,他們帶來了李梅的離婚起訴書。

起訴離婚的證據有一小沓兒:有張良的拘留證,有李梅給他往看守所送錢、送衣服的收據,有抄家時被扣押物品的清單複印件,等等,這些東西被用來證明張良這些年不在家,婚姻處於名存實亡的狀態。

看了這些“證據”,張良覺的很可笑,這正是迫害他的證據呀。

張良不同意離婚,並陳述了理由:我們倆自由戀愛結婚,婚後感情非常好,十多年的夫妻,就是因為這些年遭受迫害,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承受不住打擊的妻子,才不得已用離婚求得解脫,造成這一切的後果應該由破壞憲法、迫害人權的政府來承擔,“我作為受害者,憑什麼拆散自己的婚姻,自己迫害自己呢”。

是王維民把張良帶到接見室的,回來的路上,王維民說,婚確實是不能隨便就離的,這是老理兒了;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也是老理兒了。

7

那天李萬年從圖書室偷了一個歌本出來,都是流行的老歌。

“看吧,郝隊長的班,沒事兒。”

於是特管室這幾個人就唱歌打發時間。趙俊生喜歡唱歌,但老是跑調,他想讓張良教他,張良翻了翻歌本,找到了蘇芮唱的《牽手》,這首歌他會唱。

因為愛著你的愛

因為夢著你的夢

所以悲傷著你的悲傷

幸福著你的幸福

…………

因為誓言不敢聽

因為承諾不敢信

所以放心著你的沉默

去說服明天的命運

…………

也許牽了手的手

前生不一定好走

也許有了伴的路

今生還要更忙碌

所以牽了手的手

來生還要一起走

所以有了伴的路

沒有歲月可回頭

所以有了伴的路

沒有歲月可回頭

…………

這首歌讓張良想起了妻子。

在北京百盛商場樓上的大排檔裡,有一個投幣點歌的音樂盒。他給妻子點了一首歌,沒想到妻子說:“你怎麼知道?這是我最喜歡的一首歌!”

這首歌就是《牽手》。

那時他們剛剛結婚,沒有房子,沒有家產,妻子從外地的單位辭了職,到北京和他住在一個單身宿舍裡。

張良教趙俊生和李萬年唱《牽手》。

趙俊生想離婚,他和妻子是在賭桌上認識的,岳父家為了讓他們走正路,幫他們開了一個豆漿店,但倆人打麻將上了癮,不久就把店給賠光了;李萬年呢,嫌妻子脾氣大,也想要離婚。

張良勸他們不要離婚。

其實張良過去對婚姻也持懷疑態度,因為父母性格不合,吵鬧了一輩子。小時候他就想過,為甚麼要有家庭呢?他不喜歡結婚。上大學時,受西方現代觀念的影響,張良認為家庭是沒有必要的,如果需要可以同居嘛,各取所需,不必履行婚姻的責任。如果有房子和物質條件的話,他想那時他可能會選擇單身吧。

張良對婚姻態度的改變還是修煉以後,他認為夫妻之間更重要的是恩義,婚姻是要承擔責任的,緣分是天定的,是要珍惜的。

有一次李萬年說起他閨女被狗咬了,這讓張良想起了家裡的聰聰,九七年有了房子的時候就有了聰聰,他當時不很喜歡狗,現在倒很感謝聰聰了:這麼多年,它陪妻子的時間比自己還要長。

聰聰應該有十二歲了吧,相當於一個人的七十多歲,不知是否還活著,可能已經死了吧?如果聰聰死了,張良想,妻子就更孤單了。

8

李梅和關叔說了要和張良離婚的事兒。

關叔能說什麼呢?

張良進進出出都七八回了,小倆口的日子剛安穩,就出事兒了,剛安穩,又出事兒了,日子怎麼過呀。

關叔不理解,圖什麼呢?因為煉這個功,這些年得少掙多少錢啊。以張良的才能、學歷,現在早該讓李梅開上車了。胳膊怎麼能擰過大腿呢,張良太傻了,不識時務,雞蛋往石頭上磕,什麼都做不了還把自己給搭進去了。

關叔還記得2002年時,是他把張良從公安醫院背回家的。

李梅打電話給關叔說:

“公安來通知了,說人不行了,讓接回來呢,關叔,怎麼辦呀?”

因為幾本書和一箱複印紙,張良就被抓了,他絕食絕水抗議,已經五十七天,黃疸擴散,家屬接到了病危通知。

“如果人不行了,那咱們也不能往家接了。”關叔回答說。

電話那頭,李梅一聽就哭了。李梅北京沒有親人,她把關叔當自己的親人。

關叔答應和李梅一起去醫院看看再說。

關叔記得公安醫院在美術館附近,醫院的門是根本進不去的,武警說,不戴胸牌,就是認識你也不能進去。

心裡焦急,也只能在大門外等著。

門上的小窗打開了,他們趕緊湊上去往裡看,一個輪椅被推了出來。

整個人堆在輪椅上,瘦的完全脫相了,鬍子很長,幾乎認不出來了,但確實就是張良。

他們急切的叫著張良的名字,張良眼睛都不眨一下,沒有任何反應,但他們看見,好像有一點淚水順著他土灰的臉流下來。

張良知道,親人來了,他沒有力氣抬頭看他們,也沒有力氣說話。

即使接回去,一開始也什麼都不能給他吃,醫生說,“胃裡一點水都沒有,吃下東西會有危險,只能用濕布給他擦擦嘴,用吸管吸水潤潤嘴是可以的,但不能咽。”

李梅哭著說:“關叔,咱們把他接回去吧!”

9

張良被接回家,怎麼上樓呢,一步他都邁不動,是關叔把他背上了四樓的家。

剛回家張良什麼都聽不見,把嘴貼在他耳朵上,他才能聽清說什麼,緩了半個月,張良就活過來了,而且煉功後張良身體恢復很快。

沒想到三個月後,剛養好身體,張良就又被抓了,因為要開“十六大”了。

那天是給李梅的弟弟過生日,在外面一起吃火鍋,回到家已經夜裡十一點多了,有人按門鈴,從貓眼裡看,是樓下的保安。

什麼事兒?保安說是來送樓下信箱的鑰匙,張良說太晚了,明天我去取吧。打發他走了。

三更半夜來送鑰匙,有點怪,張良正納悶,又有人按門鈴了。貓眼裡是幾個穿著制服的警察。張良問他們什麼事兒,有什麼法律手續嗎?他們吱唔說一會兒拿來,但現在必須先開門,張良拒絕開門,他們就找來鐵棍和磚,砸了一夜的門,貓眼都砸裂了。到了早晨,李梅和她弟弟要去上班,不得已開了門。於是他們三個被帶到派出所,李梅和弟弟也被拘留了幾天,罪名是“妨礙公務”,不配合警察開門。

一個月後,李梅接到片警的電話:“你過來吧,張良絕食了。”

“過去幹嘛呢,人到底是死是活?”個性柔弱的李梅和過去也不一樣了。

張良又絕食,又生命垂危,又是李梅和關叔接他回家,取保候審。

連李梅都記不清這是第幾次了。

第一次是九九年“七二零”,張良在中南海北門上訪被抓。

第二次是在小區公園廣場,張良和幾個大叔大媽清晨打坐煉功被抓。

還有一次是因為給人寄勸善信被舉報。

還有一次是因為發翻牆軟體光碟被抓。

…………

不知多少次了,李梅好容易緩過來,張良又出事兒了。

只要張良不放棄修煉,不肯說假話,李梅知道,在中國就隨時隨地會被抓,家已經是最不安全的地方了,門隨時都能被堵住、砸開,進門就能抓人,跑都跑不掉。

作為取保候審期間的擔保人,李梅不得不同意張良離家出走,“你走吧,你不在家我還省點心。”

“不要讓我知道你干什麼,”擔驚受怕的李梅對張良說,“知道你的情況我反而害怕,我太累了,我受不了了。”

張良離開家,流離失所去了南方。

10

李梅一個人在家,恐懼和不安並沒有隨著張良的出走而消失。

警車的警笛聲、電話鈴聲、門鈴聲和敲門聲,都讓她恐懼,穿制服的警察、保安、甚至街上戴袖標的大媽,都讓她不安。

但她不得不和警察打交道,她必須回答警察的問題:張良去哪兒了?干什麼去了?他都和誰有接觸?

她不得不到派出所辦暫住證,警察經常拿暫住證為難她:“我得到你家檢查檢查房子,再給你辦證。”

她不得不去家委會辦各種物業事項,不得不和愛打聽事兒的家委會老太太打交道,不能怠慢得罪她們,每次去辦事兒,她們總是怪怪的看著她,李梅客客氣氣的辦完事兒,立刻就衝出門。

原來她不願意給老闆做假帳,回家還可以和張良發發牢騷,現在必須老老實實聽老闆的,不能一走了之甩手不干,單位已經把張良開除了,他們沒有任何生活來源。

而且,她必須迎著張良同事的目光,在狹窄的樓道裡走過去。

11

單位要收回張良的房子,威脅說要把家具扔到大街上。

李梅等著張良給她打電話。因為怕被監聽跟蹤,流離失所的張良沒有手機,只能用公用電話和妻子聯繫,有時,為了防止妻子的電話被監聽,張良就把電話打到她的辦公室。

終於在辦公室裡等到了丈夫的電話,李梅捂住話筒,小心不讓其他人聽到:

“怎麼辦呢?他們惦記上咱家的房子了!”

她忍不住哭起來,“他們會不會把我趕出去啊?我上哪兒住呀?”

遠方的丈夫安慰她:“別怕,他們不敢,單位福利分房,咱們是有購房收據的。”

“購房收據在什麼地方啊?”

“上次你不是藏起來了嗎?”

對了,想起來了,李梅曾經藏過購房收據,也是知道那是非常重要的憑證,所以她總是藏來掖去的,總想藏到一個最安全的地方,結果自己都找不到了,藏到哪兒了呢?

回家連夜找收據。一晚上也沒找到。

累的一點勁兒都沒有了,李梅一個人坐在翻騰出來的雜物上,抽泣起來。多想給丈夫通個電話呀,不會說話的聰聰在她身邊繞來繞去。

外面的風嗷嗷的刮著,象野獸一樣,因為被擋在外面而使勁的拱著窗玻璃。

12

“警察來了不能隨便給開門。”遠方的張良告訴妻子。

“不開門他們會把門砸開的,上次他們不就一直堵在門口嗎?”妻子在電話這頭已經有了哭腔。

“如果沒有手續就不能讓他們進門,他們是違法的……”

妻子哭起來,“他們說了,不查房子,以後不給我辦暫住證。”

張良無語了。

再想和妻子講道理,妻子已經不想聽了。

有時張良也想,自己怎麼這麼倒楣,生在這樣一個國家,從找對像娶媳婦到住房,從出生一直到死亡,都要有單位介紹信、戶口本、暫住證、收據,所有的個人生活都需要政府的允許、批准。

剛工作時沒有房子,不結婚不給房子,這是單位的政策,同宿舍的老大哥就因為單身,根本就沒有分房的希望。張良認識到,要想有自己單獨的房子,就必須找對像結婚。要找對像結婚就要有單位介紹信,當年介紹信都不好開,正好有個熟人負責這事兒,張良就請他提前開了張介紹信。抬頭寫誰呢,他也不知道會和誰結婚呀,乾脆寫“王一”吧。

生活的現實是沒有浪漫的,結婚才能有房子。於是不想結婚的張良只好和李梅說了這事兒,“我們結婚好嗎?”

當時李梅對他一往情深,他也喜歡她。

就這樣,他把王一改成了李梅的名字,用一張提前開好的介紹信和李梅結了婚。

結了婚還要等房子。張良不得不請同宿舍的單身老大哥去找別的地方住,他和妻子住在單身宿舍等著分房子。終於熬上了單位的福利房,又有戶口的問題了,妻子是從外地過來和他結婚的,沒有北京戶口,幹了幾個臨時工,妻子都因為不願做假帳最後回家了。

有了房子,沒有戶口,又必須辦暫住證,房本、戶口本、暫住證,這些小小的證件竟成了妻子最大的煩惱。

13

上次張良被放回來,和李梅一起回家看岳父岳母。

還沒坐穩,妻子妹夫單位的保衛科來人把妹夫叫去了,問他,“你們家來了什麼人?”

岳父母一家人十分恐慌,以為北京警方跟蹤張良過來了,妻子馬上讓張良離開:

“是不是又有什麼事兒讓人給盯上了?你趕緊先躲一躲吧。”

後來才知道,為了表明和家裡的法輪功劃清界限,張良的繼父向所在部隊的上級匯報了張良的行蹤,他也擔心張良回家會影響母親。在黨委生活會上做過檢討的繼父,曾保證對家人要從嚴教育的。

從那時起,除了房本、暫住證,妻子就開始想要一個離婚證,似乎有了離婚證,生活就可以和張良帶來的麻煩一刀兩斷了,她對張良說,“我們離婚吧,離婚了警察就不會再找我了,就再不會問我你去哪了。”

…………

想著妻子的痛苦,靜靜的看著那個痛苦的裂痕,張良不想撥動它。

他忽然想起來,他的私人物品在看守所全被沒收了,兩個月之後,他就解教了,回家還沒有家門鑰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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